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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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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05-18 08:14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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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年3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确保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期内,做好各级财政每年支持产业方面的资金只增不减,保障粮食安全和肉、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省相关政策要求,起草了《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经局系统相关产业技术单位专家的讨论修改后,报经区巩固衔接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二、主要思路

制定《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坚持粮食安全、联农带农、链条延伸、产业融合、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带户增收的原则。

二是坚持政策的延续性,同时借鉴兄弟县好的做法;

三是收集相关领导调研、建议、指示;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守住底线、防止风险(粮食安全、蔬菜、十年禁渔、经防止营性收入骤减等);

五是按照中央“六保六稳”,保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转,提升市场主体的带农益农能力;

六是坚持保主导、促特色,实现一二三深度融合;

七是扶重点、树示范,推进乡村振兴;

八是强品牌,促营销,提升农产品效益。

三、奖扶的主要对象

一是扶持市、区确定的农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农旅融合产业经营主体、“五心”新型经营主体;

二是扶持纳入国家名录库管理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正常的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和产业致富带头人;

三是扶持符合条件的区级及以上种、养类现代农业园区(包括区级备案园区);

四是扶持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生猪养殖;

五是支持3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发展产业。

四、奖扶内容及标准

(一)提升经营主体联动带农能力。支持农业链链主企业、农旅融合产业经营主体、“五心”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引领产业集群化发展作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联农带农等经营主体按照不低于市场的价格与农户建立订单合同关系,激发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增加产业经营性收入;支持符合“产业发展用工”实际的现代农业园区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劳务用工岗位,增加就地就近务工收入;支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开展区级家庭农场认定,夯实产业经营基础;支持被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产业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增强带户能力。

(二)持续发展主导和特色产业。支持富硒粮油、生猪、茶叶、魔芋、蔬菜、食用菌、林果、蚕桑、稻渔、油茶、林下天麻等主导及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三)支持“景区+园区”农旅融合模式。支持瀛湖、流水、双龙、县河等旅游景区内林果、油茶农业园区改造提升,打造“景区+园区”农旅融合产业发展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在十天、包茂等过境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油菜,改造提升油茶、茶叶、林果等作物,形成连片景观;支持旅游重点镇民宿、农家乐发展。

(四)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经营主体开展“两品一标”认证、产品展销、市场营销、产品加工,鼓励茶叶企业入驻安康富硒茶城。

(五)支持产业技术服务提升。统筹安排资金,做好全区粮油病虫害、茶网蝽、核桃的综合防治、统防统治和农机作业服务。

(六)支持农旅融合发展。在瀛湖、流水、双龙、县河等旅游景区内实施“旅游景区+农业园区”的农旅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在十天、包茂等过境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改造提升可形成连片景观的农作物。

(七)支持3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发展产业。2022年统筹衔接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示范村产业发展(由区乡村振兴局商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专门方案)。

奖扶标准实施上限控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销售企业最高奖扶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奖补除外)。

内容概述:为确保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期内,财政支持产业资金只增不减,保障粮食安全和肉、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2022年3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

原文链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