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30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5-11 08:51 发布文号: 汉政办函〔2022〕73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导督查时间

20225月开始直至2022年汛期结束,根据雨情、汛情并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

二、督导检查对象

各镇(街道)、村(社区),包括在册隐患点、暂不在册隐患点和自建房(切坡建房)不安全隐患点等。

、督导检查内容

对各镇(街道)、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主要督查以下几方面:

)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是否纳入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是否定期安排部署;是否


层层落实责任制;是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员是否动态更新夯实责任,有无责任人信息更新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等情况

方案预案修编、报备情况镇(街道)、村(社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按时修订完善,并按程序分级审核备案。

(三)组织开展宣传、演练情况。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内容是否在镇(街道)机关、村(社)干部及隐患区群众中宣传;对应急预案是否及时组织演练;相关群测群防责任人对预案内容是否全面掌握;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息、撤离路线、监测责任人是否知晓

(四)地灾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辖区内在册、非在册各地灾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动态更新;是否结合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每个地质灾害点威胁群众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是否第一时间对受威胁且住房不安全户采取撤离避让措施

)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辖区内各类地灾隐患点是否及时发放“两卡”上墙;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是否在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让受威胁群众了解防灾避险转移线路;每个监测点是否落实监测员聘用制度,监测员是否按职责开展巡查工作,通信是否24小时畅通,是否每日填报巡查监测记录。

)值班值守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是否有24小时值班办公场所;值班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是否完整;通讯是否畅通(含座机、移动电话、网络)。

)应急救援队伍和防灾物资准备情况。是否按应急抢险救援方案要求组建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应急抢险救援分队成员是否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对方案规定所承担的救援任务是否清楚应急方案中明确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是否准备到位。

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直奔现场、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电话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人员

从区自然资源分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小组,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长:王仁平(13154050006)

 员:曹祖宴(13991538966)  

 博(18691530137)

督查镇办:大河镇、紫荆镇、中原镇、叶坪镇。

第二组

 长:闵  斌(18909157008)

 员:李  涛(13991523455)  

李义荣(13709158719)

督查镇办:县河镇、张滩镇、石梯镇、关家镇、坝河镇。

第三组

 长:徐建强(15309158868)

 员:王海韬(18509150511)  

惠海波(13509158875)

督查镇办:新城办、建民办、江北办、关庙镇、早阳镇。

第四组

 长:周高钰(13891597700)

 员:马贵斌(13709156552)  

李善明(18309159300)

督查镇办:瀛湖镇、吉河镇、晏坝镇、双龙镇。

第五组  

 长:白  莹(13992500953)

 员:王乾峰(15332667777)  

 恒(15109151815)

督查镇办:五里镇、茨沟镇、谭坝镇、沈坝镇。

第六组  

 长:王保金(13324657771)

 员:谢贤宝(13659157711)  

 林(15594568030)

督查镇办:流水镇、大竹园镇、洪山镇、牛蹄镇。

相关要求

真督实查。各督导检查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督导结合、以导为主,深入实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交办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报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备案(联系人:曹祖宴,联系电话:13991538966,QQ邮箱:905830247@qq.com)。每次督导检查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汇总督查检查情况,书面报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汇总分析,由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镇(街道)迅速整改。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房不安全情况的,要按照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要求及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要求,同时抄送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密切配合各督导检查小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及村(社区)要积极配合督导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要立行立改并报告情况,严防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突发不安全事故等问题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明纪律。区政府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在全区范围通报对拒不整改、工作拖沓、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汉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任务清单

2.汉滨区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问题交办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9     


附件1

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任务清单

                镇(街道)                          检查时间:                

序号

督导检查重点

督导检查具体内容

督导检查发现问题

1

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党委、政府会议记录及工作安排,看是否认真落实地灾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是否纳入政府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是否定期安排部署;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制;是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重点查看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员是否动态更新并夯实责任,是否存在责任人信息更新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等情况。采取电话抽查方式,随机抽查3-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核实责任落实情况。

2

方案预案修编、报备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按时修订完善,并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后分别报区政府及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备案。

3

组织开展宣传、演练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内容是否已在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干部及隐患区群众中进行宣传;对应急预案是否及时组织演练;相关群测群防责任人对预案内容是否全面掌握;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息、撤离路线、监测责任人是否知晓。随机抽查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进行走访了解。

4

地灾隐患排查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是否对辖区内在册、非在册各地灾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动态更新;是否结合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每个地质灾害点威胁群众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房不安全户管理台账,并坚持每月22日前向区地质灾害监测站报送台账信息;是否对受威胁且住房不安全户当机立断,第一时间采取撤离避让措施;随机抽查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进行走访了解。

5

防灾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地灾隐患点是否及时发放“一书两卡”并上墙;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是否在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让受威胁群众了解防灾避险转移线路;每个监测点是否落实监测员聘用制度,监测员是否按职责开展巡查工作,通信是否24小时畅通,是否每日填报巡查监测记录。随机抽查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进行走访了解。

6

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是否按要求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是否有24小时值班办公场所;是否有健全的值班制度;值班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有领导带班;通讯是否畅通(含座机、移动电话、网络);值班人员是否明确职责。

7

应急救援队伍和防灾物资准备情况

重点查看镇(街道)是否按应急抢险救援方案要求组建了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应急抢险救援分队成员是否参加应急救援演练,对方案规定所承担的救援任务是否清楚;应急方案中明确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是否准备到位。

    说明:各督导检查小组督导检查需对所联系的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每次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村不少于2个,随机抽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不少于2个,随机抽查群测群防责任人不少于3人,随机走访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不少于3户。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督导检查任务清单和问题交办单反馈区自然资源分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

 附件2

汉滨区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问题交办单

                  镇(街道)                       检查时间:                

类别

具体内容

督导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

    以上问题,请立行立改,并在    月   日前将整改结果报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联系人:徐恒,联系电话:15109151815)。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督导检查对象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交办单,需现场填写、现场确认、现场落实整改责任,并同步传至区自然资源分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