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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27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字〔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8 08: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证明事项,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安司发〔2021〕70号)要求,区政府对2022年1月1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保34件,需修订完善5件,失效或废止18 件,现予以公布。

对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在原文件有效期内完成修订,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完成修订的,自动废止;对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自废止或失效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决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备案审查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汉滨新时代追赶超越龙头引领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

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滨区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

汉政办发〔2017〕210号

保留

2

人社局

《汉滨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

汉政办发〔2017〕127号

保留

3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康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停车管理的通告

汉政字﹝2017﹞136号

保留

4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汉政字﹝2017﹞244号

保留

5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告

汉政字﹝2018﹞203号

保留

6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安康中心城市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汉政发﹝2019﹞19号

保留

7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企业化准入管理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45号

保留

8

城管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129号

保留

9

交通运输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加快镇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8﹞134号

保留

10

司法局

《汉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汉政发﹝2020﹞10号

保留

11

环保分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禁燃区内散煤型煤经营网点的通告

汉政字〔2019〕167号

保留

12

环保分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可燃物的通告》

汉政字〔2019〕100号

保留

13

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汉政办发[2020]44号

保留

14

区扶贫局

汉滨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0]49号

保留

15

区水利局

《汉滨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安汉规[2020]004 -区政办003

保留

16

区交通局

《汉滨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安汉规[2020]005 -区政办004

保留

17

区水利局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灌区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7〕254号

保留

18

区司法局

《汉滨区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8〕117号

保留

19

自然资源分局

《汉滨区旧宅腾退复垦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细则》

汉政办发〔2018〕145号

保留

20

区医保局

《汉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18〕196号

保留

21

区应急管理局

《汉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汉政办发〔2018〕199号

保留

22

区林业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汉政字〔2019〕73号

保留

23

区委宣传部

汉滨区文学艺术创作政府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

汉政发〔2019〕7号

保留

24

汉滨区烟草局

安康市汉滨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汉政办发〔2021〕31号

保留

25

汉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康烈士陵园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0]96号

保留

26

汉滨区政府办

《汉滨区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汉滨区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0]117号

保留

27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汉政办发〔2021〕56号

保留

28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

汉政办发〔2021〕57号

保留

29

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

汉滨区招商支持政策兑现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1〕67号

保留

30

汉滨区乡村振兴局

汉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汉乡振发〔2021〕56号

保留

31

汉滨区财政局

过渡期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97号

保留

32

汉滨区教育与体育局

汉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21〕112号

保留

33

区审计局

《汉滨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汉政办发〔2019〕73号

保留

34

区发改局

《汉滨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21〕132号

保留

附件2

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

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7〕202号

拟修订

2

区住建局

《汉滨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7〕124号

拟修订

3

区水利局

《汉滨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7〕229号

拟修订

4

区扶贫局

《汉滨区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8〕127号

拟修订

5

区发改局

《汉滨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9〕20号

拟修订


附件3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

名称

文号

废止或失效日期

1

人社局

《汉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汉政办发〔2015〕2号

2020.12.31

2

人社局

《汉滨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

汉政办发〔2015〕155号

2020.12.30

3

人社局

《汉滨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返岗复工支持措施的通知》

汉区人社发〔2020〕65号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4

人社局

《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8〕93号

2021.5.16

5

城管分局

安康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汉政办发〔2016〕144号

2021.8.31

6

财政局

《汉滨区财税收入保障办法》

汉政办发〔2016〕165号

2021.10.18

7

财政局

《汉滨区财税收入保障工作考核办法》

汉政办发〔2017〕135号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8

环保分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汉政字〔2019〕28号

2021.12.31

9

教体局

《汉滨区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试行)》

汉政发〔2016〕18号

2021.9.14

10

区民政局

《汉滨区“救急难”工作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5〕158号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11

区民政局

《汉滨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汉政办发〔2015〕156号

2021.1.30

12

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职业烟农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汉政办发〔2015〕134号

2020.12.3

13

区住建局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物业小区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安汉规〔2015〕013-区政办012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14

区自然资源分局

《汉滨区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汉政办发〔2016〕153号

2021.9.1

序号

实施部门

名称

文号

废止或失效日期

15

区住建局

《汉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实施细则》

汉政办发〔2016〕207号

2021.12.31

16

区扶贫局

《汉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市外就医住院预付费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汉政办发〔2017〕129号

2020.12.30

17

区住建局

《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汉政办发〔2018〕109号

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

18

区水利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和汉滨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筹集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130号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