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安全生产硬措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督导检查组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来汉滨检查时执行的标准和提出的要求,4月11日开始,汉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局危化股、工贸股对辖区直管企业开展为期两个周的执法行动。
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工作流程,使用“互联网+执法”及“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对企业现场有限空间、配电室、操作间等重点部位进行“把脉会诊”,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各项安全投入有效实施,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内进行复查。下一步,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查处。
本次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同时,将普法讲法与执法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企业都能在法律法规的准绳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