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2年4月15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2年4月15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2-001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2 16: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安康市汉滨五里郭家湾村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

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五里镇郭家湾村,地理坐标东经1085432.071秒,北纬324310.760。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占地31000平方米,一期项目占地面积36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150张。主要新建综合楼一座,设置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5.8万元,投资比例3.29%。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康复中心建设项目.rar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