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15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3-16 17:5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 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4


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

提质增效奖扶办法(试行)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区域富硒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

(一)支持发展粮油种植的经营主体,支持开展撂荒地治理和粮油套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障粮食安全;

(二)壮大市、区确定的优秀富硒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农旅融合产业经营主体、“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扶持纳入国家名录库管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正常的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和产业致富带头人

(四)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种、养类现代农业园区(包括区级备案园区);

(五)扶持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生猪养殖;

(六)支持经营主体提升加工能力、开展品牌培育宣传和市场营销;

(七)支持开展产业病虫害防治和技术服务;

(八)支持经营主体收购、销售汉滨品牌农产品;鼓励茶叶企业入驻安康富硒茶城;

(九)支持在瀛湖、流水、双龙、县河等七个重点旅游重点镇推进农旅融合发展,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在十天、包茂等过境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改造提升可形成连片景观的农作物;

(十)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带产业发展。

二、奖扶内容及标准

(一)提升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支持农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农旅融合产业经营主体、“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龙头引领产业集群化发展作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联农带农经营主体按照不低于市场的价格与农户建立订单合同关系,激发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增产业经营收入;支持符合“产业发展用工”实际的现代农业园区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劳务用工岗位,增加就地就近务工收入;支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开展区级家庭农场认定,夯实产业经营基础;支持被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产业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增强带户能力(详见附件1)。

(二)支持粮油种植和主导产业,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富硒粮油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支持发展生猪、茶叶、蔬菜、魔芋、核桃五大主导产业,扶持食用菌、天麻、林果、蚕桑拐枣、渔业(稻鱼、陆基养鱼)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详见附件2、3

(三)带动农旅融合发展。支持瀛湖、流水、双龙、县河等旅游重点镇内林果、油茶农业园区改造提升(油茶含洪山镇),带动农旅融合发展;鼓励经营主体在十天、包茂等过境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油菜,改造提升油茶、茶叶、林果等作物,形成连片景观;支持旅游重点镇民宿、农家乐发展(详见附件4)。

(四)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经营主体提升加工能力,开展“两品一标”认证、产品展销、市场营销(详见附件5

(五)支持产业技术服务提升。统筹安排资金,做好全区粮油病虫害、茶网蝽、核桃的综合防治、统防统治和农技服务(详见附件6

(六)支持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带产业发展。2022年统筹衔接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体系建设(由区乡村振兴局商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专门方案)。

以上奖扶资金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市级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区级农业园区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销售企业最高奖扶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奖补除外)。

三、项目申报

(一)核定周期。产业奖扶核定周期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030日止。各镇街道应于1015日前完成当年的产业奖扶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确定奖扶的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推进。各镇负责组织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二)申报程序。2022年产业奖扶资金,严格按照奖扶对象申请、村认定、镇审定、区核查”的程序进行,各镇街道)要准确把握农业生产时令,及时申报产业奖扶项目,并将经营主体历年来兑付流转、务工、订单收购及兑现分红等履约履责情况作为奖补扶持资格前置审查工作。申请资金不保留小数位。

(三)审核认定。奖扶对象向村(社区)递交产业奖补扶持资金申请表后,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或驻村干部应对申请的产业奖扶内容进行全面核实认定,村“两委”予以初审并进行公示10日以上,报镇街道进行复核,对复核无误的,以镇办为项目实施主体编制《产业奖扶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版)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资金拨付。各相关单位收到《产业奖扶项目申报书》后,组织单位人员镇办申报的奖扶项目开展随机重点核查,及时召集相关产业专家进行综合研判论证,经会议研究通过的,将项目奖扶资金计划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奖扶经营主体下达产业奖资金(到户类奖扶须由镇办提供准确无误的户主姓名和一卡通账户),由镇街道按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五)验收评价。各镇街道)在1120日开展全年产业奖扶项目实施结果和资金兑付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于11月按奖扶项目内容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广旅游局、经贸局、供销社备案。

四、资金保障

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所需资金从2022年度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苏陕协作资金中统筹解决,优先予以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产业奖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别负责制定有关项目的验收兑付办法,进行验收和资金兑付。区供销社负责市场营销奖扶项目的论证、审核、资金兑付及抽验工作;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核桃统防统治天麻及油茶相关奖扶项目的论证、审核、资金兑付及抽验工作;区文广旅游局负责支持旅游重点镇民宿、农家乐发展项目论证、审核、资金兑付及抽验工作;区经贸局负责产品加工项目的论证、审核、资金兑付及抽验工作;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带产业支持方案并据实安排相关资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奖扶项目的论证、资金兑付及抽验工作各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产业奖扶项目的全程审核、验收工作,并按照产业主管单位要求,健全和完相关产业奖过程性资料台账。

(二)抓好政策落实。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带动明显”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把关,对资金额度严格把控,防范风险。各镇街道要广泛动员、大力推动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持续发展农业产业,不断提高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并将产业奖扶纳入项目库管理。区级科技特派员、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培训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产业,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帮扶水平。村两委、驻村工作和第一书记要帮助经营者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和镇、村两级要严把政策标准、严格审核申报,认真做好产业奖扶的核实审定工作,坚决杜绝套取、骗取奖资金等问题发生。凡与本文件奖扶政策不符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街道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产业奖扶政策宣传,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健全产业奖扶工作档案资料。对不按合同约定兑付土地流转费、拖欠农民务工工资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不能完成产业发展、联农带农任务及存在不良征信记录、涉黑涉恶、违法违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一律不得纳入产业奖扶资金项目申报范围;对核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有恶意套取、骗取奖扶资金或串通作弊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汉滨区2022年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奖扶标准

2.汉滨区2022年富硒粮油和主导产业奖扶标准

3.汉滨区2022年特色产业奖扶标准

4.汉滨区2022年支持农旅融合模式奖扶标准

5.滨区2022年农产品品牌培育奖扶标准

6.汉滨区2022年产业技术服务奖扶标准


附件1

汉滨区2022年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奖扶标准

类型

标准

条件

产业

龙头

优秀富硒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

50万元/家

在被市区确定的富硒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中,评选联农带农和产业带动效果明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的优秀企业。

“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万元/家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培育“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指导意见》申报认定。

农旅融合示范农业企业

10万元/家

产业基础良好,被市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确定的农旅融合示范企业。(全区不超过10家

激发

内生

动力

订单农业

当年支付订单收购农户农产品额的10%,支付脱贫户、边缘户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订单收购总额的20%。

符合全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按不低于市场价进行订单收购,当年订单收购额在20万元以上,有订单收购台账订单合同订单收购影像相关支付打款凭证等“一户一档”资料

劳务用工

当年支付农户务工工资额的5%,支付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务工工资的20%。

符合“产业发展用工”实际,有用工台账和劳务合同(协议)、劳务影像及支付劳务费用的相关凭证等“一户一档”资料 

产业

经营

强基

区级航母园区及区级园区认定

按照园区认定办法执行

符合区级航母园区和区级园区标准,并由区政府认定,予以奖补。

区级示范

家庭农场

3万元/个

符合年度区级示范农场认定标准,按照相关文件申报认定。

增强

带户

能力

致富带头人带户

按200元/带动户

经营主体被认定为产业致富带头人,在村域内带动20户以上脱贫户、三类户发展主导特色产业,有带户增收台账(户均增收1800元以上),运营管理规范,对农户的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生产物质统购统配、支付票据等“一户一档”资料齐全。


附件2

汉滨区2022富硒粮油和主导产业奖扶标

类型

标准

条件

富硒

粮油

产业

北山万亩优质米基地

专项支持

在中原、叶坪、紫荆、大河、沈坝、茨沟等镇,建设标准化水稻示范基地不低于3500亩,资金用于有机肥料、集中育苗、病虫害绿色防控、秸秆堆沤综合利用等方面支持。

稻油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

200元/亩

经营主体或大户流转土地建设适度规模稻油基地100亩以上(可由多个板块组成,单块连片面积不得低于30亩),水稻收获后继续种植油菜,打造稻油一体化示范基地。(北山万亩优质米基地实施区域不享受此政策)

撂荒地治理提升

200元/亩

经营主体或大户当年利用已治理的撂荒地种植夏秋两季粮油菜30亩以上。

100元/亩

当年在现代农业园区套种粮油面积30亩以上。

蔬菜产业

蔬菜保供基地建设

按照《汉滨区2022年“1+10+N”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方案》(汉政办发﹝2022﹞2号)执行;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就2022年新建蔬菜大棚的类别、标准、奖扶条件制定补充文件进行明确。

富硒蔬菜

产业链建设

20万元/每村

由富硒蔬菜链主企业牵头,通过“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模式,负责种苗选育、订单收购、加工销售,新带动全区20个以上村发展蔬菜产业(每个村不低于50亩),技术标准与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标准一致,管理科学规范,不出现闲置和荒芜现象的,对牵头企业进行奖补。

爱心菜园

奖扶土地流转费用不高于300元/亩/年

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在安置社区或移民搬迁安置点周边建设菜园,由农户自行种植菜,解决安置户吃菜问题,补贴土地流转费用不高于300元/亩/年据实核算

生猪产业

脱贫户(含三类户)发展生猪产业奖补

每头仔猪奖补不超过仔猪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二,农户自筹三分之一,先交后补。

脱贫户(含三类户)购买仔猪,每户奖补不超过3头。

规模生猪养殖

场新建粪污处理设施

设计年存栏300头至500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奖补20万元;500头至1000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奖补35万元;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奖补50万元。

当年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且选址适宜用地、环保手续齐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疫病防控设施到位,实施种养循环。

茶叶

产业

良种茶苗

按采购价补助(预计需150万元

除利用退耕还林项目茶苗外,为新建标准化茶园免费提供“陕茶1号”良种苗木

茶园改造提升

200元/亩

经营主体茶园改造提升面积200亩以上,全区改造提升10000亩。

夏秋茶利用

5万元/吨

年生产红茶为主的夏秋茶产品2吨以上的经营主体。

陕茶一号”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50万元

申报建设汉滨本地茶树种质资源保护点(资源圃)项目,达到相关标准,通过区蚕茶果中心验收。

魔芋产业

魔芋种芋繁育

基地建设

800元/亩

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含备案园区)当年集中连片建设魔芋种芋繁育基地50亩以上的,每亩不少于3000窝,种植标准、管理规范,效益明显,达到验收标准。

林下魔芋

500元/亩

当年发展林下魔芋100亩以上每亩1500窝以上。


附件3

汉滨区2022特色产业奖扶标

类型

标准

条件

食用菌产业

袋料香菇

1元/棒(袋)

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当年发展种植袋料香菇5万棒(袋)以上,每袋产鲜菇至少0.8公斤。

羊肚菌

1000元/亩

年经营主体种植羊肚菌10亩以上,平均每亩产鲜菌500斤以上。

天麻产业

天麻种植

1000元/亩

当年经营主体种植天麻30亩以上。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当年种植天麻(含林下)至少1000窝以上,每窝产鲜天麻5公斤以上。

蚕桑

产业

恢复

新建大棚式蚕室

400元/平方米

当年新建标准化大棚式蚕室200平方米以上。

蚕室改造

200元/平方米

当年改造标准化蚕室50平方米以上。

规模化养蚕

200元/张

全年养蚕规模20张以上,平均张产达到35公斤的。

小蚕共育

80元/张

当年为群众提供小蚕共育50张以上的经营主体

渔业

发展

稻渔综合

种养

1000元/亩

当年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30亩以上亩产稻谷800斤、稻鱼120斤以上。

陆基渔业养殖

200元/平方米水面

当年新发展陆基渔业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且选址适宜,设施用地、养殖许可手续齐全,配套尾水处理设施,生产管理规范,效益明显。

陕南白山羊产业

新(改扩)建标准化羊舍和购进种羊

改扩建标准化圈舍(含粪污处理设施)每平米奖补200元;新建标准化圈舍每平米奖补600元;种母羊引进每只奖补1250元、种公羊引进每只奖补2000元。

业主申报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批准,且选址适宜,用地、环保手续齐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疫病防控设施到位,当年建设保种场4家,每家经营主体养种公羊不低于200只;羊舍和种羊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性能测定档案、系谱档案和生产经营记录档案完备。


附件4

汉滨区2022年支持农旅融合发展奖扶标

类型

标准

条件

旅游重点镇林果园改造提升

2021年以来建设的林果园改造提升

每亩补助200 元改造提升费用。

经营主体2021年以来连片种植枇杷、桃子、李子、杨梅、柑橘、拐枣、板栗等特色林果50亩以上,株行距符合行业标准,园像整齐、管理规范,并符合耕地使用用途的。

旅游重点镇油茶改造提升

2021年以来新建油茶园改造提升

每亩补助200 元改造提升费用。

经营主体2021年以来连片种植油茶50亩以上,每亩达到80株以上,园像整齐,品种优良,管理规范,并符合耕地使用用途的。

高速路直观坡面种植或改造提升景观作物

高速路直观坡面连片种植油菜,改造提升茶叶、林果等农作物

200元/亩

鼓励经营主体在十天、包茂等过境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油菜,改造提升茶叶、林果等作物,形成连片景观(30亩以上),并符合耕地使用用途,达到验收标准的出现秸秆焚烧的不予奖补。同一地块已享受稻油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奖补的,不再享受奖补

旅游重点镇民宿、农家乐发展

支持旅游重点镇民宿、农家乐发展

按照《汉滨区农家乐(旅游民宿)发展扶持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5

汉滨区2022农产品品牌培育奖扶标准

类型

标准

条件

SC认证

5万元/企业

当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SC认证的。

绿色食品

3万元/项

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

有机食品

5万元/项

当年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

产品获奖

3万元/次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项。

2万元/次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项。

1万元/次

当年参加国内产品评比,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项。

产品参展

1万元/次

年度内单次赴省外参加农产品展销。

0.5万元/次

年度内单次赴省内参加农产品展销。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国家级奖励50万;省级奖励10万;市级奖励3

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当年认定文件为准。

产业联合体

国家级奖励50万;省级奖励20万;市级奖励5

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联合体以当年认定文件为准。

市外建店

当年在一、二线城市及省会城市开设汉滨农副产品直营店的,每个奖补10万元

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经营1年以上,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提供进销货凭证)的。

当年在市外其他地级城市开设汉滨农副产品直营店的,每个奖补5万元

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经营1年以上,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提供进销货凭证)。

广告宣传

在中央电视台播发广告,广告费用100万元以上的,按2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以广告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为依据。

省级电视台播发广告,广告费用超过50万元以上的,按1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以广告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依据。

在抖音等新媒体及机场、高铁站、高铁列车等媒体上投入广告费用30万元以上的,按10%奖 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5万元。

以广告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为依据。

汉滨品牌农产品销售

年销售总金额的1%

当年销售汉滨品牌农产品达100万以上,以销售粮油、蔬菜、富硒水及汉滨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订单合同、电商销售凭证、银行凭证及税票为依据。同一法人或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线下平台销售

对入驻安康富硒茶城的茶企,参照在市外其他地级城市建店的奖扶标准进行奖补(面积50平米以上的奖补3万元,100平米以上的奖补5万元);并对当年茶叶销售额50万元以上、带动汉滨区农户50户以上的奖补1万元。在此基础上,年销售额每增加10万元增加奖补2000元,年度内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对富硒茶城统一宣传推介营销费用,如超过20万元,按照总费用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营业执照、入驻茶城合同和销售证明(含销售台账、交易账户流水、微信转账或发票)等印证资料为依据。

新建富硒农产品加工企业

以加工、分拣和包装机械设备采购金额;并达到五上企业标准奖补采购金额的10%。

符合产业发展布局的,经区经贸局、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验收,并以当年采购合同、发票、转款赁证为依据。

附件6

汉滨区2022年产业技术服务奖扶标

类型

条件

产业

技术

服务

病虫害防治

全区安排资金150万元,由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统防统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

茶网蝽防治

全区安排资金150万元,防治面积1万亩,由区蚕茶果技术中心负责统防统治。

核桃统防统治

全区安排资金700万元,由区林业局负责统防统治核桃园1.4万亩。

技术服务

能力提升

全区安排资金50万元,由区农广校牵头,各相关技术服务部门负责产业人才、技术培训指导服务提升工作



附政策解读:【文字解读】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