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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13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3-07 14:47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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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 商业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7

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

政府救助补偿方案(试行)

近年来,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及畜禽的问题十分严重,为有效化解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及畜禽之间的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在遭受野生动物损害后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助力全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

    汉滨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

    、承保区域

汉滨区行政区域内。

、保险责任

    保险期内,承保对象在承保区域内因遭受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导致财产损失、伤残或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因非法猎捕、猎杀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不在赔偿范围内。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国家和地方野生动物名录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办法

汉滨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保险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经前期公开招标,人保财险汉滨支公司中标承保。由保险公司统一出单,全区出具一张保单,保险期限为1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前,由区发改局向保险公司提供当年或上年农产品现价一览表,标明各种农产品(包括林下经济作物魔芋、天麻、黄连等中药材)价格,作为确定赔偿标准的依据。

各镇办要对本辖区的村(社区)农户(含合作社、园区等)农(林)产品当季地存数量进行分类统计(详见附表),经各村公示后将投保清单和公示照片一并报镇办政府,由各镇办汇总后报保险公司备案导入承保系统。后续分类统计由各镇办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2022年3月20日上报联系人:史润生,联系电话:0915-3316435)。各镇办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理赔标准

本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财产理赔3种。

(一)死亡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导致死亡,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二)医疗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采取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自然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的,经上述医疗保险报销后,保险公司对剩余医疗费用进行赔付,每人单次受伤医疗赔付限额1万元。

(三)财产理赔。在保险期内,因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财产损失的,补偿办法参照《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执行。损毁农作物或经济作物,个户总产量损失3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损毁林下天麻、魔芋、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个户总产量损失3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伤害家畜的,对受伤家畜限额的补偿金额最高按此家畜价值的20%给予补偿;对死亡家畜的补偿金额按家畜价值(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其他财产损失按受损实价(市场平均价值)的50%给予补偿。

、理赔程序

(一)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或所在镇办、村(居委会)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勘查。

1.人身伤亡现场勘查。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2小时内,会同区林业局、相关镇办赴事故现场勘查。

2.财产损失现场勘查。2000元以下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与区林业局协商,或授权镇办核实处理,确定损失并出具损失清单,内容包括受损物种名称、面积和初步估损金额;2000元以上损失由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确定或授权区林业局、镇办确定。

(三)收集资料。保险公司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收集的所有理赔资料,并向申报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

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导致自然人死亡的,死者亲属出具书面申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等资料。

因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住院治疗的,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认定证明、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结算清单及医疗发票等证明资料。

被害人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申报医疗理赔时,需向保险公司提供加盖上述医疗保障部门公章的票据复印件。

(四)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在15天内完成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万元以下案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万元以上案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

(五)理赔信息通报。保险公司每月汇总赔案处理情况并向区林业局报送。

、强化监管

(一)虚报、骗取保费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二)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1.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补偿费的;

2.徇私舞弊、贪污挪用补偿费的;

3.故意刁难、拖延、不按规定时限调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保险公司必须恪守保险理赔的承诺,在规定时间段将保险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

(四)各镇办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2022年农户投保玉米统计表

2.2022年农户投保经济作物统计


附件1

2022年农户投保玉米统计表

序号

被保险人

证件号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手机号码

确权地块代码

种植地点

保险数量

农户签名

村委会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2年农户投保经济作物统计表

序号

被保险人

证件号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手机号码

确权地块代码

种植地点

保险数量

农户签名

村委会盖章:

制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