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喜庆尚未散去,热闹的元宵已接踵而至,团圆时刻,来一场烟火、放一盏孔明灯助兴,可否?答案当然是“NO,NO,NO!”元宵节期,禁燃禁放禁烧仍在继续。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办、村(社区)充分利用LED屏、广播、大喇叭、宣传标语、宣传车、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禁烧规定,发布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同时,办、村(社区)组织干部分片分楼栋走访、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烧事项宣传到千家万户,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响应,在全办营造出禁燃禁放禁烧的浓厚氛围。
源头管控,严加排查。办主要领导组织江北派出所、办环保所、创建办、安全办、两违办、应急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开展全办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带队督导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村社区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违规储存、销售、燃放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和监管,通过抓源头控结果的方式,辖区禁放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巡查督导,狠抓落实。街道主要领导带队,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红袖章巡逻队等共同行动,进行高密度巡逻管治,对管控不到位的村(社区)、居(村)民、商户,现场指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全力推进全辖区全时段禁燃禁放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