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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汉区审委办报〔2021〕11号

文件名称 审计报告 汉区审委办报〔2021〕11号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6 11:01

    位:汉滨区红十字会

被审计领导干部汉滨区红十字会会长禹继富同志

      目:汉滨区红十字会会长禹继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96日起至2021年1022日,对禹继富同志担任汉滨区红十字会会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9-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了相关的党政会议记录和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听取了禹继富同志任职期间工作情况介绍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意见,并参考了以前年度对红十字会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及巡查报告禹继富同志和红十字会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汉滨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禹继富同志20179月担任汉滨区红十字会会长至今,负责汉滨区红十字会的全面工作

禹继富同志在任职期间,能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致力服务保障民生,依法开展募捐救灾救助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捐资助学、博爱送温暖等项目,发挥了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从本次审计情况看,禹继富同志在任职期间,较好的履行了经济责任,对以前年度发现的问题也能积极整改。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提供的资料看,未发现禹继富同志本人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禹继富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救灾备灾物资收支未纳入捐赠会计账簿统一核算。

据红会救灾备灾出入库台账反映,2019年--2020年入库调拨、捐赠物资1639,299.00元,发出1639,299.00元,未纳入捐赠会计账簿统一核算。

2021年1-10月入库调拨、捐赠物资802,327.66元,发出物资217,928.20元,库存结余584,399.46元,未纳入捐赠会计账簿统一核算。

2019年-2021年出入库台账反映,未以货币计量的帐篷棉被床单等救助物资,仅以数量在台账上列示收发存,未以公允价值或估值登记入账,且未纳入捐赠会计账簿统一核算。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之规定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财政部第90号令)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之规定,责令区红十字会严肃整改,加强财务核算,将救助物资收支业务纳入会计账簿统一管理。

对于此问题,禹继富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2、救助物资储备管理不规范。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2019年-2020年备灾救灾物资入库无入库清单,部分物资发放无物资发放登记表。

无盘点表,未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对账。

仓库存储货架上,部分物资未有序码放,未标明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来源及时间等。

物资记账、仓管,一人兼任,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上述做法违反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221号) 第六条 代储单位应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救灾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第十条 储存的每批物资要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编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储备物资要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定期盘库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之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现责令区红十字会加强救助物资储备管理,完善出入库手续,定期盘库,确保账实相符。健全内控制度,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

对于此问题,禹继富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二)软件正版化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按市审计局2020年网络安全建设及软件正版化审计要求,对区红十字会的网络安全建设情况以及软件正版化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建立正版化培训机制。

2、无软件电子档案。

3、无软件台账。

4、未将软件正版化资产管理情况上报宣传部。

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二)建立并落实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各级政府机关要建立资产管理部门主导、技术管理等部门配合的软件资产使用管理机制,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和调整,妥善保管验收文件、软件许可协议、授权证书及软件载体等;建立软件资产持有、分布、使用情况台账,各类软件资产的分布、使用要明确到具体部门及房间(或者办公区域)、具体使用人;建立明确的软件领用、安装、使用、卸载、核销等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之规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二)建立并落实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软件资产持有、分布、使用情况台账,各类软件资产的分布、使用要明确到具体部门及房间(或者办公区域)、具体使用人;建立明确的软件领用、安装、使用、卸载、核销等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之规定,责令区红十字会加强软件正版化建设,建立健全正版软件相关制度及正版软件电子档案及台账。

对于此问题,禹继富同志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建议

加强救助物资财务管理和仓储管理将所有收支纳入会计账薄统一核算,健全内控制度,配备相关人员,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完善物资出入库手续,分类码放,定期盘库,确保账实相符。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汉滨区红十字会和禹继富同志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函告区审计委员会、区审计局。

禹继富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中共汉滨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附件: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

                   

    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