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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汉区审委办报〔2021〕7号

文件名称 审计报告 汉区审委办报〔2021〕7号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6 10:55

    位:中共中原镇委员会、中原镇人民政府

被审计领导干部中共汉滨区中原镇党委书记杨少林、镇长王杰 二位同志

      关于汉滨区中原镇党委书记杨少林镇长王杰二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对杨少林同志担任汉滨区中原镇党委书记和王杰同志担任中原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8-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了相关的党政会议记录和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听取了杨少林、王杰二位同志任职期间工作情况介绍和各站办所意见。杨少林、王杰同志和中原镇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杨少林同志自2016年4至今中原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人事和武装工作,联系骆驼村,任中原镇骆驼村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队长。

王杰同志自20176至今中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金融、经贸计划、项目建设、依法行政,联系马坪社区,任中原镇马坪社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队长

杨少林同志和王杰同志在任职期间,能够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紧紧围绕“红色先锋 绿色福地”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了“135”规划即精心打造一个集镇社区、统筹规划布局三大片区、全面落实好五大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守底线”的总体思路,以决战脱贫攻坚为统揽,统筹推进攻脱贫、稳增长、强基础、促发展、惠民生、保平安等各项工作。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良好等次,2020年考核结果待反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中原镇违规发放农综站站长陈辉于2019年8月-12月兼任中心社区村支部书记期间补贴5,000.00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与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十三条“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的规定。审计期间陈辉已将违规发放的补贴5,000.00元上解到中原镇财政审计所村财乡代管专户,已整改到位。

对此问题,王杰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2、未登记固定资产。

1)审计发现,2020年中原镇人民政府购置办公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合计金额35,539.00元。

2)审计发现,2019年中原镇支付“香菇小镇”设备购置款130,000.00元,红专村设备购置款8,446.00元,未经过固定资产确权登记移交。

3)审计发现,中原镇敬老院无固定资产账,造成国有资产失去监管。

上述问题1)和(3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之规定;上述问题2)违反了《汉滨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汉区财〔20154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村级实现资金收入必须及时纳入村财镇代管,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分村记账……” 之规定。审计期间中原镇对问题1)中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进行补登问题2)中原镇已做了固定资产移交并在村财账务中补登了固定资产问题(3)中原镇敬老院已建固定资产账并补记了固定资产台账。针对上述问题责令中原镇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

以上问题王杰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中原镇经济发展办干部杜康常年在编不在岗。

上述问题违反了《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联系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的规定。该问题移送汉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核查处理。

对此问题,杨少林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及时预防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要加强村级资产以及村级财务管理。

三是要切实加强机构人员编制管理。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详见《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附件),中原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函告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汉滨区审计局。

杨少林同志、王杰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中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附件: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

      中共汉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