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30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09:57 |
汉区审报〔2021〕30号
被审计单位: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
审 计 项目:关于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竣工
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3日起,对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审计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依据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汉发改农经字〔2019〕5号),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汉脱指发〔2019〕12号)组织实施,计划总投资270.15万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建设内容:用于水利工程维修维护项目。
工程由安康市天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2019年5月9日通过邀请招标由安康恒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程承包合同价2,161,700.00元,工期150天。工程于2019年5月18日开工,2019年10月17日竣工。
汉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20年7月出具《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综合核定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决算审核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核
该工程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造价审核,该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出具了审核报告(智造审字〔2020〕08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2,576,091.51元(原合同价2,161,700.00元,变更签证增加造价414,391.51元)。审定金额为2,167,888.10元,审减408,203.41元。本次审计中对该造价予以认可,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送审待摊投资支出548,051.38元。其中:招标代理费18,000.00元、设计费95,000.00元、监理费66,000.00元、审计费19,051.38元、征地补偿350,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2,715,939.48元(其中主体工程为2,167,888.10元,待摊投资为548,051.38元)。
三、资金收支情况
上级拨入资金—2,701,500.00元。
支出—2,701,500.00元,其中:工程款2,167,888.10元,征地费用350,000.00元,待摊投资198,051.38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工作程序要求,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签证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承诺。
五、审计评价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汉滨区红土岭城镇供水集中取水口工程,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各项支出能遵守财经法规规定。建议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规范合同的签订,由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负责强化设施日常管理,确保该项目持续发挥使用效益。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