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 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28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09:53 |
汉区审报〔2021〕28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审 计 项目:关于汉滨区大河镇(大河社区至六组)道路硬化
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30日起,对汉滨区大河镇(大河社区至六组)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该单位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汉滨区大河镇(大河社区至六组)道路硬化工程以汉滨区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扶发〔2020〕2号)、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第一批)》(汉脱脂发〔2020〕5号),下达交通项目资金12,517.00万元。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大河镇大河社区小河五组至六组公路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区交字〔2020〕42号)组织实施,计划总投资228.00万元。建设标准:全线拟采用小交通量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主线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支线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度3米。工程承包合同价1,978,858.00元。
工程由陕西新思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施工单位报送决算价1,991,043.00元(其中合同价1,978,858.00元,签证变更增加12185.00元)。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监站于2021年5月7日出具2020年大河镇道路硬化(大河社区至六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认定为合格工程。
二、工程决算审核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核
该工程委托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造价审核,该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审核报告(红城国际〔2021〕审字013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1,991,043.00元(原合同价1,978,858.00元,变更签证增加造价12,185.00元)。审定金额为1,987,404.42元,审减3,638.58元。
本次审计中对该造价予以认可,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送审待摊投资支出105,834.00元。其中:设计费50,000.00元;监理费28,000.00元;检测费8,610.00元;招标代理费16,852.00元;审计费2,372.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2,093,238.42元(其中主体工程为1,987,404.42元,待摊投资为105,834.00元)。
三、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审计期间汉滨区大河镇(大河社区至六组)道路硬化工程已收到专项资金2,093,238.00元。累计支出总额2,093,238.00元,其中: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1,987,404.00元,待摊投资105,834.00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工作程序要求,汉滨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签证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承诺。
五、审计评价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汉滨区大河镇(大河社区至六组)道路硬化工程,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各项支出能遵守财经法规规定。建议由汉滨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强化养护管理,发挥使用效益。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