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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27号

文件名称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27号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2 09:25

汉区审报〔202127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

项目:关于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

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810日起,对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该校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工程依据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工程基建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字〔2016〕901)实施,计划投资16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2万元,前期费用1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国开行扶贫贷款160万元,及自筹5万元。建设内容:新建教学活动办公用房一栋,建筑面积565平方米,挡护58米,围墙58米。工程承包合同价1,254,609.38

工程由安康市建筑设计院负责设计,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2016年11月23日通过公开招标由安康市中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施工单位报送决算价1,689,764.09(其中合同价1,254,609.38元,材料二次转运协议价205,164.00元,补报结算造价53,437.04元,变更增加造价176,553.67元)。

2018年1月22日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

二、工程决算审核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核

该工程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造价审核,该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出具了审核报告(智造审字﹝2021﹞02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1,689,764.09元,其中:原合同价1,254,609.38元,材料二次转运协议价205,164.00元,补报结算价为53,437.04元,变更增加造价176,553.67元。审定金额为1,542,469.02元,审减147,295.07元

本次审计中对该造价予以认可,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送审待摊投资总额103,543.72元。其中:设计及地勘46,000.00元;工程审图费3,000.00元;最高限价审核费4,000.00元;造价咨询费6,719.72元;招标代理费8,824.00元;监理费25,000.00元;审核费10,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1,646,012.74元(其中主体工程为1,542,469.02元,待摊投资为103,543.72元)。

三、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审计期间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工程已收到国开行扶贫贷款专项资金支付施工企业1,239,900.00元。累计支出总额1,387,518.74元,其中: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1,283,975.02元,待摊投资103,543.72,待摊投资由公用经费垫支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工作程序要求,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签证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承诺。

五、审计评价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汉滨区瀛湖镇南溪九年制学校校中园改扩建工程,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各项支出能遵守财经法规规定。建议积极申报缺口资金,及时兑付工程款,同时要严格按合同条款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汉滨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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