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26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09:17 |
汉区审报〔2021〕26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目:关于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16日起,对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由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该工程依据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县河镇财梁社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基建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后扶〔2020〕16号)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为县河镇财梁社区内。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日处理300m³/d集中污水处理站一座、网管2000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计划投资32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建设费用150.1万元、设备采购(FMBR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费用147.1万元,其他费用2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专项资金26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65万元。
工程由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计、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于2020年4月29日经邀请招标,由陕西佳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20年5月3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1,388,717.03元,合同工期90天。由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2020年12月11日,建设单位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组织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佳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并于2020年12月11日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核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我局委托陕西西秦金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造价审核,该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出具审核报告(陕秦金造价审字﹝2021﹞第0047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1,288,139.03元(其中:原合同价为1,388,717.03元,变更减少造价100,578.00元),审定造价1,011,019.62元,审减总造价277,119.41元。上述结果经我局审核予以认可(该公司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待摊投资总额250,225.00元。其中:招标代理费27,697.00元(其中:工程招标代理13,887.00元、采购招标代理13,810.00元)、监理费55,394.00元、图纸审查费3,000.00元、设计费97,500.00元、劳保统筹费49,300.00元、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17,334.00元。
(三)设备采购审核
设备采购(FMBR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金额为:1,381,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2,642,244.62元(其中主体工程为1,011,019.62元,待摊投资250,225.00元,设备采购1,381,000.00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上级拨入资金—2,600,000.00元 (汉发改后扶[2020]16号 )
支出—2,412,175.00元,其中:工程款—850,000.00元,设备采购—1,311,950.00元,待摊投资—250,225.00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是在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及施工企业陕西佳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础上实施的审计。上述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建议由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使其长期发挥使用效益。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