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9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16 16:43 |
汉区审报〔2021〕9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叶坪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目:关于汉滨区叶坪镇2018年至2019年度财政决算
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2020年度区政府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1月9日— 12月9日,对汉滨区叶坪镇2018—2019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报送审计。审计中得到了镇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相关业务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决算报表反映:区财政拨入预算资金9,057,828.69元。列决支出9,057,828.6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0,365.5元,公共安全支出276,934.00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7,337.19元,卫生健康支出9,322.00元,城乡社区支出869,602.00元,农林水支出1,424,268.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规范操作,结合本次审计方案开展工作,审计叶坪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情况以及一事一议、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本次审计不涉陕南移民搬迁账务、扶贫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三、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汉滨区叶坪镇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已签字盖章,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核销往来挂账程序不合规
2019年往来专户账面其他应收款反映,叶坪镇政府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核销往来挂账3,860,870.9元,同时也未做账务处理,而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上下年结转直接将3,860,870.9元下账。
(二)往来挂账过大长期未清理
根据账面反映,截止2019年叶坪镇往来专户挂账3,100,316元(不含党委会研究决定核销挂账3,860,870.9元),村财镇代管账户挂账95,500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涉及在职干部7人81,082元未及时核销。
上述做法违反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应收款 第五款: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根据该规定,对问题1现建议叶坪镇将核销的往来挂账3,860,870.9元继续反映在账面,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待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销。对问题2,责令对往来专户和村财镇代管户的往来挂账镇政府应尽快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报账核销,并将结果函告汉滨区审计局。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叶坪镇2018-2019年财务管理有待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切实做到账表、账证、账实相符。要加强对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资金用途,严格按照指标用途申请使用,确保计划与实际使用相符。
2、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镇所有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据实做好账务处理。
3、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严禁向干部个人账户打款再进行支付的现象发生。
审计查处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汉滨区审计局。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