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7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0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3-05 16:41 |
汉区审报〔2021〕7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早阳镇
审 计 项目:关于汉滨区早阳镇2018年至2019年度财政决算
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2020年度区政府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9月2日— 9月30日,对汉滨区早阳镇2018—2019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报送审计。审计中得到了镇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相关业务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早阳镇总面积204.4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363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为30987人。截止2019年底,早阳镇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员236人,其中行政52人、事业77人,退休28人,分流79人。
2018决算报表反映:区财政拨入预算资金38,180,178.46元。列决支出38,180,178.4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5,041.00元,公共安全支出163,824.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72,33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5,339.3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1,199.5元,城乡社区支出278,890.00元,农林水支出11,683,546.61元。
2019决算报表反映:区财政拨入预算资金36,298,130.59元。列决支出36,298,130.5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1,779.5元,公共安全支出662,652.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2,024.09元,卫生健康支出31,798.00元,城乡社区支出1,286,292.00元,农林水支出10,344,585.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00.00元,其他支出150,000.00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规范操作,结合本次审计方案开展工作,审计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情况以及一事一议、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本次审计不涉陕南移民搬迁账务、扶贫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三、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汉滨区早阳镇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已签字盖章,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重复报销电费160.45元。
2019年3月汉滨区早阳镇机关预算内,现金支付共进宣计站2月份电费160.45元,4月又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进宣计站2月份电费160.45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的规定,鉴于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早阳镇已经追回重复列支的款项并入账,现免于处理,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票据审核,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确保其真实、合法。
2、多报误餐补助180元。
2019年12月汉滨区早阳镇机关预算内,支付镇干部2人参加区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差旅费,文件中说明会议3天的3餐由会务组承担,但在差旅费报销中2人仍然报销了3天的伙食费合计180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汉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的规定,鉴于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早阳镇已经追回多报的款项并入账,现免于处理。
3、现金管理不规范
2019年根据授权总指标单反映授权提现总数为1,285,815.11元,而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现金535,980元,机关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现金为749,835.11元,二者相加等于授权指标单提现总数1,285,815.11元,现金分别由两人记账核算。
上述做法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根据该规定,现责令早阳镇在下一年度的核算中,按照职能划分将全年现金收支在账面中统一全面体现。
4、拨付村级经费未纳入村财镇代管统一管理
2019年4月汉滨区早阳镇机关预算内现金支付大沟村脱贫攻坚经费27,530元未付原始单据,也未纳入村财镇代管统一管理。造成村级资金失去监管,不能全面反映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上述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汉滨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汉区财(2015)4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村级实现资金收入必须及时纳入村财镇代管,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分村记账……” 之规定,责令早阳镇收集齐该原始支出单据,并将收入支出纳入村财镇代管统一核算。
(二)网络安全建设和软件正版化存在问题
1、早阳镇未对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
2、早阳镇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软件资产分类核算管理工作机制,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培训机制。未建立软件使用管理台账,无软件电子档案,软件领用安装、使用、卸载、核销等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软件资产的分布、使用未明确到具体部门及房间,软件购置、登记、统计、升级、更换、使用、培训、处置等管理工作未执行。
上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之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一)软件资产要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各级政府机关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软件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完善软件购置、登记、统计、升级、更换、使用、培训、处置等管理工作程序,坚持制度手段和技术手段并用,实施软件日常管理和维护,实现软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相结合。(二)建立并落实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各级政府机关要建立资产管理部门主导、技术管理等部门配合的软件资产使用管理机制,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和调整,妥善保管验收文件、软件许可协议、授权证书及软件载体等;建立软件资产持有、分布、使用情况台账,各类软件资产的分布、使用要明确到具体部门及房间(或者办公区域)、具体使用人;建立明确的软件领用、安装、使用、卸载、核销等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根据该规定,建议早阳镇政府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将网络安全建设和软件正版化问题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到位。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早阳镇财政所提供的2018-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两个年度的财政决算情况。但财务管理还有待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切实做到账表、账证、账实相符。要加强对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和申请并将其附在记账凭证中,确保资金的使用和计划相对明晰。
2、加强村级资产、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各村所有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做好账务处理。
3、加强票据审核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在取得发票时,必须确认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尽量减少代开票现象发生。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