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审计信息公告

审计信息公告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1-02-07 16:3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5号

汉区审报〔2021〕5号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水利局

项目:关于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汉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24日起,对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汉滨区水利局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由汉滨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依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6886号)组织实施。建设内容及规模: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3500亩,配套田间道路6.4km,排水沟渠4.49km,水窖4口。该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其余250万元自筹。

工程由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经2016年12月16日进行公开招标,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标段由安康市福兴房产开发集团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3,133,635.01元;2标段由陕西万宏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718,671.65元;3标段由陕西广益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710,315.96元;4标段由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910,334.33元。甲乙双方并以中标价签订施工合同。由陕西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2018年8月17日,由汉滨区水利局会同区发改局、财政局、晏坝镇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组成自查验收小组,对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自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委托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造价审核,我局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结算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的认定意见(汉区审建字2018291号),审核结果为:一标段送审造价3,152,079.76元(其中:合同造价3,133,635.01元),审减造价3,482.38元,审定造价3,148,597.38元;二标段送审造价2,909,868.60元(其中:合同造价2,718,671.65元,),审定造价2,909,868.60元,无审减;三标段送审造价2,512,700.00元(其中:合同造价2,710,315.96元),审减造价4,841.97元,审定造价2,507,858.03元;四标段送审造价3,199,366.42元(其中:合同造价2,910,334.33元),审定造价3,199,366.42元,无审减。上述结果经我局审核予以认可(该公司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待摊投资金额为749,721.82元。其中:监测费66,000.00元、招标代理费77,499.82元、管理费156,205.00元、监理费200,017.00元、勘察设计费250,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12,515,412.25元(其中主体工程为11,765,690.43元,待摊投资为749,721.82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收入—12,520,147.00元(汉区财建2016119号下达1000万元,投劳折资2,520,147.00元)。

其他应付款—质量保证金29,027.21元。

支出—12,515,412.25元,其中:工程款11,765,690.43元,待摊投资749,721.82元。

其他应收款—国库支付局余额33,761.96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是在汉滨区水利局、汉滨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及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础上实施的审计。上述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

、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汉滨区2016年晏吉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建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管理,使其长期发挥使用效益。

汉滨区审计局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