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汉区审报〔2021〕4号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2-21 16:34 |
汉区审报〔2021〕4号
被审计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审 计 项目:关于安康市汉滨区陈家山建筑石料矿等四处矿山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汉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27日起,对安康市汉滨区陈家山建筑石料矿等四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安康市汉滨区陈家山建筑石料矿等四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组织实施,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秦岭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18〕14号)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建设地点:汉滨区建民办陈家山村、流水镇深沟村、大同镇元河村、恒口镇长行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坡面清危、挡土墙、排水渠、坡面绿化、场地绿化,治理绩效目标4.57公顷。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资金162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45万元,市县资金878万元。
该项目由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2019年12月31日进行公开招标,安康市汉滨区陈家山建筑石料矿等4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由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20年1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7,028,954.42元元,合同工期183日历天。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监理。2020年9月11日至9月12日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家共同召开质量验收会,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于2020年9月12日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核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工程委托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造价审核,我局于2020年11月23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结算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的认定意见》(汉区审建字〔2020〕154 号)。审核结果为:送审造价7,050,940.55元(其中:原合同价为7,028,954.42元),审定造价6,458,379.62元,合计审减造价592,560.93元。上述结果经我局审核予以认可(该公司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待摊投资总额1,061,974.00元。其中:招标代理费71,703.00元,监理费220,000.00元,设计费702,400.00元,竣工结算审核费49,371.00元,勘界费12,000.00元,交易费6,5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7,520,353.62元(其中主体工程为6,458,379.62元,待摊投资1,061,974.00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上级拨入资金—7,450,000.00元(陕自然资发〔2018〕14号)
利息收入—3,226.54元
支出—7,116,234.64元,其中:工程款—6,135,460.64元,待摊投资—980,774.00元。
其他应付款—404,118.98元,其中:工程款—322,918.98元,待摊投资—81,200.00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是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及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础上实施的审计。上述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安康市汉滨区陈家山建筑石料矿等4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在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已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程序符合规定。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使其长期发挥使用效益。
汉滨区审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