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洪山镇石狮富硒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项目预算评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1-12-13 10:26  作者:源自:区财政局

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汉滨区财政局拟对汉滨区洪山镇石狮富硒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项目预算评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PS-2021-034

2、项目名称:汉滨区洪山镇石狮富硒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项目预算评审。

3、预算金额:20000.00元。

4、项目需求和内容对汉滨区洪山镇石狮富硒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项目预算评审。汉滨区洪山镇石狮富硒蔬菜工厂化生产加工基地项目,规划用地90.5亩,总建筑面积730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轻钢结构1#生产厂棚1栋19108平方米,2#生产厂棚1栋15684平方米,3#生产厂棚1栋18624平方米,4#生产厂棚1栋11586平方米,5#冷库及加工分栋车间1栋1620平方米,6#培育厂棚1栋6144平方米,7#管理服务用房1栋240平方米及厂区道路6560米。

送审预算金额为14803332.46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预算评审服务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二、评审机构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加磋商的评审机构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起2021年12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南楼一楼投资评审股(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并免费领取,请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自行携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递交/磋商地点

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3日9:30

递交/磋商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财政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联系电话:0915-3233575

 

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