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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1-0119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1-12-09 15:32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1〕129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1〕12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12月份安排重点项目、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9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梳理市对区考核指标,做好市对区考核准备工作(区政府各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镇办负责)。

2.冲刺2021年重点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谋划2022年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镇办配合)。

3.加快城东新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博学路、崇山路等项目建设,启动东湖蓬瀛西区安置社区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城东新区开发办、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4.加快推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药材试验示范站办公和生活用房装修(由文动同志牵头,区科技局、五里工业集中区负责)。

5.持续推进高井中学、区职教中心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安康富硒茶城茶企入驻工作,推进农副产品展示展销项目建设(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教体局、区供销社负责)。

6.加快推进西北纺织服装产业城、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荣鑫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工业集中区重点项目建设(由鲁延勇同志牵头,五里工业集中区负责)。

二、农业农村 

7.做好省后评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国家后评估配合保障准备工作(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及各镇办、相关部门负责)。

8.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及各镇办负责)。

9.做好松材线虫病、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治工作,开展冬季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林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三、城乡建设

10.加快推进长春片区棚改七里沟立交项目征迁,做好“两桥一路”项目征迁前期准备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城东新区开发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11.加快江北苑中园、培新小学家属楼、新城办家属院等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持续推进兴安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新城、老城、江北街道办负责)。

12.启动桂花路招标工作,加快推进古关路、紫荆至茅溪公路、月河快速干道汉滨段、吉田路天山至田坝段、古磨岭至立华养猪场道路建设(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和相关镇办负责)。

四、生态环保

13.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创建办及相关部门、镇办负责)。

14.做好全省第四季度河湖长制工作明察暗访各项准备工作(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水利局及各镇办负责)。
    五、民生事业

15.召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动员会,完成省保单位奠安塔照明路灯和文物保护宣传栏安装(由缪红艳同志牵头,区文旅广电局负责)。

16.做好2021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安康烈士陵园牛蹄岭烈士墓区护坡加固治理(由缪红艳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17.做好2021年“六好司法所”创建验收,持续做好公证服务,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由文动同志牵头,区司法局负责)。

18.完成第四季度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各项任务,做好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审核权限下放工作(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9.召开疫情防控推进会,继续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加快区三院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区中医医院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负责)。

20.做好2022年高考报名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六、社会治理

21.做好区“两会”配合保障及信访维稳、安全保障等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22.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农村防煤气中毒和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工贸企业和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经贸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及各镇办负责)。

2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做好食品监督抽检和信息公示以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持续推进白天鹅商场和满意建材市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晏清泉、李杰伟、鲁延勇同志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24.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完成安置帮教基地挂牌,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和“12.4”宪法宣传日周月活动(由文动同志牵头,区司法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5.持续推进大坟大墓治理和少数民族公墓建设(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6.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冬季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七、其他工作

27.做好2021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准备(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统计局负责)。

28.做好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规上工业和限上商贸企业培育等工作;持续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抒困解难,持续推进工业投资项目纳统入库(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经贸局、区统计局负责)。

29.组织参加2021港澳台侨助推安康开放发展专场推介和第九届陕南绿色循环经济合作项目推介暨签约活动(由鲁延勇同志牵头,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