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关于《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天宇采石场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石门子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16:44 |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和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7〕23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天宇采石场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石门子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1 号 邮编:725000联系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联系电话:0915-3210520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