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 复议报告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08:50 |
一、本次招标基本情况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1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组织开、评标工作,并于2021年11月24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3日,截止2021年11月26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共收到质疑函贰份,详细内容附后。
二、质疑事项调查及核实情况
1.第一份质疑函质疑事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在建项目。
核实情况:经核查,2021年03月16日网站公布的209国道房县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第四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王利学,工期是720日历天。
2.第二份质疑函质疑事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均有在建项目。
(2)中标公示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利学、项目总工吕林军依据网站公布的中标公告均有在建项目。
2021 年3月16日中标“209国道房县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第四合同段、第五合同段209国道房县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第四合同段(标段编号HBFX-202102GL—002001001》”中标公告中王利学担任项目经理。
2021年 7月 1日中标“G312线 K4224+600-K4242+102 段隔离墩修复及防眩板完善工程”中标公告中王利学担任项目经理。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中标“永川区C559 向大路改造工程”中标公告中吕林军担任项目经理”。
2021年8月9日中标“庐江县 2021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标段”中标公告中吕林军担任项目经理。
(3)中标公示中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莉珍依据网站公布的中标公告有在建项目。
2021 年6 月21 日中标“苏力德苏木陶尔庙祭祀公路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公告中孙莉珍担任项目经理。
(4)中标公示中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飞依据网站公布的中标公告有在建项目。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标“榆横工业区B十二路(A 七路-A 五路)道路工程施工 N1标段”中标公告中刘飞担任项目经理。
根据招标文件第 16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在岗要求”,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个月以来(从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其他单位已经中标的项目和已中标但尚未开工的项目,如不填报,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填报内容不实、有误、虚假,一经查实,也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均有诉讼情况,未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有 22 条诉讼情况,但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有 8 条诉讼情况,但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有 6 条诉讼情况,但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第 13 页 10.4 条,.所有投标人须对本企业的真实信用情况、诉讼情况、履约情况、财务状况进行承诺,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核实情况:
(1)2021年03月16日网站公布的209国道房县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第四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王利学,工期是720日历天。
2021年 7月 1日中标“G312线 K4224+600-K4242+102 段隔离墩修复及防眩板完善工程”中标公告中王利学担任项目经理。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中标“永川区C559 向大路改造工程”中标公告中吕林军担任项目经理”。
2021年8月9日中标“庐江县 2021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标段”中标公告中吕林军担任项目经理。
(2)中标公示中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莉珍依据网站公布的中标公告有在建项目。
2021 年6 月21 日中标“苏力德苏木陶尔庙祭祀公路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公告中孙莉珍担任项目经理。
(3)中标公示中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飞依据网站公布的中标公告有在建项目。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标“榆横工业区B十二路(A 七路-A 五路)道路工程施工 N1标段”中标公告中刘飞担任项目经理。
(4)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均有诉讼情况,未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有 22 条诉讼情况,但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有 8 条诉讼情况,但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有 6 条诉讼情况,但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对企业诉讼情况进行如实承诺。
三、复议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复审,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建情况未如实填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第3.5.5条款的相关要求。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在建情况未如实填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第3.5.5条款的相关要求。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建情况未如实填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第3.5.5条款的相关要求,故评标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招标人取消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建议招标人取消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建议招标人取消陕西鹏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
2、排名靠后的其他投标单位不予承继。
3、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注:复议报告以此次内容为准,上一版自动作废。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