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汉滨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 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人事招考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27 19:36 |
各有关应聘人员:
现将2021年汉滨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7:30在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集合(汉滨区兴家仓42号)。
(三)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须现金支付)。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责任自负。
2.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当天早晨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参加体检人员应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陕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6.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条件范围内除外)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请所有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二、考察
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考察工作由汉滨区残联、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于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
联系电话:0915-3255138
附件:2021年汉滨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表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