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16:50 |
根据《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陕建发〔2018〕121号)规定,我公司受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委托,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瀛湖路片区棚改项目涉及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共有四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入围,经区征收办征求安康市宝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意见,现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示如下:
一、选定结果:选定陕西弘信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瀛湖路片区棚改项目涉及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土地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三、其它事项:如对本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工作有异议或者建议,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6609151911,地址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3号楼410室。
特此公示。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