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林业局 关于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7 11:38 |
根据《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汉脱指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任务20000亩,我局结合汉滨区林业产业现状,经认真讨论,制定了《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6日
公示内容: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0915------3206624
附:1、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计划表
汉滨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汉滨区2021年度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 ,加快造林绿化及产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汉脱指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任务20000亩,安排补贴资金600万元。为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促产业、惠民生、建精品、达实效”的林业产业发展思路,以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为目标,利用先进的林业培育技术和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领和“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区造林绿化建设步伐,不断拓展林业产业发展规模,持续增加林农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严格要求,科学规划。严格按照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把关造林对象和造林标准,结合市、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涉农资金整合文件精神,做到造林补助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2、谁造补谁原则。造林主体明确的人工造林,经验收合格后要享受补贴。
3、公开公正,自愿原则。充分尊重造林主体意愿,对自愿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造林主体,要以行政村、作业区为单位公示各造林主体的造林面积、树种、地点及质量要求等情况,做到家喻户晓,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重点扶持,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市、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文件精神及资金整合要求,按照我区林业产业发展思路,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安排任务和补贴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油茶、核桃、拐枣、花椒、香椿等林业产业建设。
三、目标任务
2021下达我区2021年涉农整合造林补助任务2万亩,安排造林补助资金600万元。根据省市林业局要求,结合我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主要用于新建(补植)油茶、米核桃基地补植、新建拐枣、花椒、香椿等产业建设造林。
四、补助范围和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
(一)补助范围
汉滨区各镇办牵头组织实施油茶、核桃、拐枣、花椒、香椿等主导产业规模发展的产业园区和产业大户; 在宜林荒山荒地、迹地、茶叶和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的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二)补助对象及要求
1、补助对象: 2021年春至2021年冬采用油茶、拐枣、花椒、核桃、香椿等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包括迹地、园地实施人工造林、规模发展林业产业的造林主体;2021年实施核桃园补植改造、油茶低产园补植补造、低效茶园套种的造林主体。造林主体包括:一是流转土地实施产业发展的园区业主、承包大户;二是按照“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形式牵头组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的林业合作社或公司,包括农户委托合作社造林的和农户与公司或合作社联合造林的。
2、造林规模:油茶造林面积100亩以上;核桃补植面积200亩以上;拐枣、花椒、香椿等造林面积200亩以上。
3、实施造林补助项目的实施主体需提供宜林荒山土地流转合同或委托造林协议及联合共建协议。
4、2021年以前已申报并享受过造林补助项目的造林地块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区造林后,必须连续抚育三年,每年至少1次以上(含1次)抚育。
五、资金补助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资金补助标准:按照“谁造补谁”的原则,依据项目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补贴,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补贴标准为300元/亩,包括造林(含补植)直接补助和间接费用补助。
1、造林直接补助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含补植)所需费用的补贴,补助标准为291元/亩。主要用于造林地的整地回填、施肥、栽植、抚育等费用。按照“谁造补谁”的原则,依据项目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合格面积兑现补助。
2、间接费用补助是指对组织开展造林补助项目的规划作业设计费和工程监理费,补助标准9元/亩,由区级统筹安排。
(二)资金拨付方式
资金兑付分两次进行:一是当年完成造林并达到验收标准,兑付补贴资金的70% (230.7元/亩),二是第二年经对造林苗木成活率检查合格后兑现30%(87.3/亩);对没有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造林主体,经次年补植整改、按照原程序申请检查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2021年4月至5月)
区林业局成立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实施计划,对外宣传补贴项目政策,接受群众咨询,使群众充分认识到造林补助项目的政策、要求和意义。
2、总体规划与作业设计阶段(2021年6月至7月)
委托具有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各镇办确定的可实施作业地块进行设计,编制《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并上报区林业局审批备案。同时,各镇办依据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项目的基本原则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摸底调查情况,对有实施意向的主体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计汇总上报林业局。
3、合同签订阶段(2021年8月)
区林业局与造林主体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抚育管理要求、补助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付款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造林和验收阶段(2021年9月10月)
各实施主体依据造林作业设计图逐块进行造林施工,施工完成后,向所属镇办及汉滨区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区林业局会同责任镇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核查验收小组,根据《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对造林面积、树种进行逐块核查。依据核查审定结果,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公示,验收面积合格的造林主体可兑现补贴资金的70%(203.7元/亩),第二年经对造林苗木成活率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30%(87.3/亩);对没有达到造林合格标准的造林主体,次年补植整改后按照原程序申请检查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5、巩固成果和总结归档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各镇办及时安排补植补栽、施肥、抚育管护等措施,确保造林成效,同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造林补助项目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收集相关信息和材料,包括项目申报、组织管理、任务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及审批、造林合同、公示材料、检查验收材料、资金使用管理及其他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造林补贴项目是一项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工作,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区林业局成立了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开坤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龚忠凯任副组长,发改股、产业中心、财务室、质监站及相关镇办林业站长等为成员的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产业中心,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作业设计、造林合同、检查验收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管理。
2、抓好政策宣传。项目实施镇办要通过各种渠道,扎实开展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助项目的宣传工作,使广大林农群众清楚地掌握造林补助政策内容、管理程序和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建设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
3、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实施镇办一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有关措施,根据野外作业的特点,检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二是要以提高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为目标,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严格“坑苗水土管”造林关键环节,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
4、严格资金管理。各镇办要按照“领导抓点”“支部(基地)+合作社(公司)+农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组织实施,每个造林点要明确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在造林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环节要严格把关,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同时严禁各镇办挪用、挤占造林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造林成效。
5、做好档案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档案建立和管理,实行指定专人负责制。档案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组织管理、任务下达,作业设计及审批、造林合同、公开公示、检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材料以及其它相关图片、影像资料。
6、及时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取得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造林补助机制。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等相关信息。
汉滨区林业局
2021年6月17日
汉滨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造林补贴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镇办 |
拟计划面积 |
树种 |
1 |
叶坪镇 |
500 |
核桃 |
2 |
茨沟镇 |
1000 |
核桃 |
3 |
谭坝镇 |
500 |
油茶 |
4 |
中原镇 |
2000 |
核桃 |
5 |
紫荆镇 |
1000 |
核桃 |
6 |
石梯镇 |
500 |
油茶 |
7 |
五里镇 |
1000 |
油茶 |
8 |
江北办 |
500 |
油茶 |
9 |
关家镇 |
500 |
花椒 |
10 |
瀛湖镇 |
4000 |
油茶 |
11 |
晏坝镇 |
1000 |
香椿 |
12 |
洪山镇 |
2500 |
油茶 |
13 |
流水镇 |
3000 |
油茶 |
14 |
大河镇 |
1000 |
拐枣 |
15 |
双龙镇 |
1000 |
油茶 |
16 |
|
|
|
17 |
|
|
|
18 |
|
|
|
19 |
|
|
|
备注:最终以造林完工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