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滨区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现将收到上级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本次公告为长期公告,监督电话:0915-3212958,12317。
附件:
1、《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汉区财整〔2021〕43号
2、《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汉区财整〔2021〕44号
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汉区财整〔2021〕45号
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