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AK-144谈判邀请函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15 09:21 |
XXXXXXXX公司: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LED电子屏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LED电子屏及配套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1-AK-144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1091558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米 红 联系方式:1870915912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LED电子屏及配套设备采购;
2、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东坝社区枣园幼儿园;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350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天9:00-12:00,13: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注: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6:30时前;
2、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4日16:30时;
3、谈判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