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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08 11:37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以下涉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现公告作废。
附件: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清单(33人)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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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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