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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二批)

文件名称 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二批)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21-08-03 10:27

截止2021年7月2615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7件,现将第十批涉及汉滨生态环境信访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汉滨区关家镇高沟村关家矿业公司占用村民林地堆放矿渣,修建的运输便道毁坏村民林地,导致高沟村十组山体滑坡、水土流失。

汉滨区

经查,该企业将少量矿渣堆放在加工场区域(属于工矿用地,有用地批复),未发现占用林地行为。但该企业在2020年7月前存在非法占用工矿用地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处理。群众反映的生产便道是该企业在1998至2001年修建的施工便道,2021年4月因持续降雨导致坡体滑塌,经第三方公司现场勘察,滑坡体长约400米,宽约5-10米,厚3-7米,滑坡总面积约15000立方米,属小型表层滑坡;该企业在道路疏通排险过程中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对该企业非法占用工矿用地行为立案处罚。(2)汉滨区林业局2021年7月已对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植被。(3)汉滨区关家镇政府下发督办函,要求该企业落实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破坏生态环境,防范安全生产事故。(4)该企业已在滑坡区域栽种刺槐、爬山虎进行植被恢复。(5)汉滨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已办结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