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康市汉滨区黄洋河县河镇段防洪工程预算评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11:48

 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汉滨区财政局拟对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康市汉滨区黄洋河县河镇段防洪工程预算评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PS-2021-025

2、项目名称: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康市汉滨区黄洋河县河镇段防洪工程预算评审。

3、预算金额:32000.00元。

4、项目需求和内容对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康市汉滨区黄洋河县河镇段防洪工程进行预算评审,该工程位于汉滨区黄洋河县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长度3936.68m,主要包括左岸堤防治理新建1483.11m,右岸堤防治理2453.57m,新建穿堤涵管7处,新建下河踏步七处。施工分为4个标段:Ⅰ标段黄洋河左岸856.21m,右岸116.66m,任务长度972.87m;Ⅱ标段黄洋河左Z0+856.21-Z1+483.11,任务长度626.9m;Ⅲ标段黄洋河右岸Y0+116.66-Y1+275.61,任务长度1158.95m;Ⅳ标段黄洋河左岸Y1+275.61-Z2+453.57,任务长度1177.96m。

送审预算金额为23968510.49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预算评审服务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二、评审机构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加磋商的评审机构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南楼一楼投资评审股(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并免费领取,请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自行携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递交/磋商地点

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8日 9:30

递交/磋商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财政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联系电话:0915-3233575

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