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1-009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1〕10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20 11:4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灾后重建工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守好守牢不发生因灾返贫致贫底线,区财政筹措资金,全力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保障,现就进一步规范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通知如下:
一、筹集方式和范围原则
资金筹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调度、部门归还、严格审核、加强监管、纳入考核”的原则筹集、使用。财政临时调度资金从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衔接资金、区级财政资金等方面筹集。各部门资金争取情况按照《汉滨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进行考核。
使用范围: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聚焦灾民安置、安全住房、产业就业、安全饮水、交通恢复、地灾治理等方面,解决突出应急问题。
使用原则:按照恢复重建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标补短板、先急后缓和统筹兼顾、争取支持和自力更生的原则,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灾后重建项目资金需求。
二、项目库建库程序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加快灾后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1+7”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字〔2021〕140号)文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根据前期摸排、核查情况,确定灾后重建项目。灾后重建项目由镇(街道)申报、区级行业部门汇总审核和现场核查,经分管副区长(专项小组组长)签字后,建立行业部门灾后重建项目库,项目库应包含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内容、资金绩效、时间进度、责任单位等。
三、资金申报审批
灾后重建项目确定后,根据急需实施的项目测算资金需求,由区级行业部门汇总审核,形成报告,后附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审批表,签字盖章后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专项小组组长)和区长审批后,由用款单位向区财政局申报。
四、资金拨付使用
资金拨付:区财政局依据区政府领导批示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预算。各用款单位应抓紧项目实施,及时支付。
资金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完善项目建设资料,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绩效。为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推动灾后重建项目加快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灾后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安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要求执行。
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台账,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项目建成后,及时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
五、资金管理监督
灾后重建项目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用款部门对资金使用和监管负全责。行业主管部门对灾后重建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社会效益进行全面监管。
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直接关乎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基础设施巩固完善、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因灾返贫致贫有效防范,各行业部门、各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管好、用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冒领等违规使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行为。区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附件:1.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申报表
2.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审批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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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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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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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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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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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行业牵头部 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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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名称为《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申报表》确定的七项,具体内容为近期急需实施的项目; 2.本表由各镇(街道)按重建任务分类填报,分别送牵头行业部门审定,纳入全区行业部门灾后重建项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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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 |
附件2
汉滨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审批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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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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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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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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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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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项小组组长)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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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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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由用款单位填写,用于资金拨付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