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预算评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0:28

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汉滨区财政局对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预算评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PS-2021-024

2、项目名称: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改建工程(汉滨段)预算评审。

3、预算金额:28000.00元。

4、项目需求和内容岚皋县香河桥(G211)至汉滨区桂花公路(汉滨段)改建工程起点(桩号为K8+635)位于岚皋县与汉滨区交界处,经团结村、桂花村,终点(桩号为K15+228)止于桂花村委会门口,路线长度6.593公里。全线采用四级(Ⅱ类)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4米,路面两侧各设置0.25米宽路边石,路面横坡为单向1.5%,路面结构为:20㎝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塑料薄膜隔离层+20㎝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厚开山硬石渣底基层,水泥混凝土面板设计弯拉强度4.0MPa。

送审预算金额为21026108.00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预算评审服务期限为15个工作日。

二、评审机构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评审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加磋商的评审机构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起2021年10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南楼一楼投资评审股(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并免费领取,请响应磋商的评审机构自行携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递交/磋商地点

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1日 9:30

递交/磋商地点:汉滨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财政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7号

联系电话:0915-3233575

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