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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刘染华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院长

时间:2021-10-10 08:45  作者:源自:汉滨人大

10月9日,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刘染华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