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汉滨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25条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9-18 11:08 |
各镇办中心校、区直教育单位,各民办学校:
现将《汉滨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25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有效贯彻落实。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
送:市教体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区政府办。
本局各科级领导,各股室。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印发
汉滨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25条措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构建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新格局,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特制定相关措施如下:
一、作业管理
1.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格禁止幼儿园小学化教学。
2.建立作业管控机制。各学校要明确年级班级学生家庭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每个班的作业由班级责任人审核、平衡后,建立每日家庭作业清单,在放学(放假)前及时布置到位,不得化整为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书面家庭作业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得超过9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20分钟。
3.规范作业布置。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按照“精选作业、教师先做、分层布置”的总体要求,进行作业的设计、布置。教师不得超越课程标准、教学进度、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杜绝布置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以及惩罚性、机械性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4.落实教辅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及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打(复)印学习资料。
5.规范作业批阅。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有选择性批改或不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6.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将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二、睡眠管理
7.科学编制学校作息时间。各校要从保障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制定本校作息时间。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
8.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不得晚于21:20;初中生不得晚于22:00。
9.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各校要把科学睡眠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内容,通过健康教育课、科普讲座、家长会、班团队活动、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宣传充足睡眠的重要性,提高家长教师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睡眠的卫生习惯,提高睡眠质量。
三、手机管理
10.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各学校要正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争取理解与支持。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各学校要细化管理措施,做实手机管理,不得不管不问、放任自流。
11.严禁教师布置电子产品作业。严禁使用校讯通、微信、QQ、钉钉等信息平台以及 APP推送作业或要求学生完成、提交作业。每天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12.规范使用家长群。教师不得利用家长群发布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求助、慈善、募捐,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及涉及他人隐私等信息,除特殊情况外,休息时间内不得发布消息。同时,严格控制家长群消息发布次数,原则上每日不得超过3次。无特殊情况,家长群一律开启全员禁言模式,不得要求家长点赞或回复。
四、读物管理
13.开展校园读物清理排查。各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校园读物清理排查活动,对校内图书室、图书角、学生口袋书开展一次清查,凡有内容不健康、与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相违背、不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读物,一律下架处理,杜绝内容不健康、质量低劣、盗版、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读物进入校园。
14.建立读物遴选审核机制。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的读物推荐程序进行推荐校园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严禁学校及教师向家长和学生推荐未经正常程序审核的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15.加强读物进校园管理。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严禁未经审核的读物进入校园。
16.加强校园图书管理。各学校要确保图书藏量达到国家标准,读物配备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更新配齐图书。每年要定期对学校图书学生自购读物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学校图书室要按要求定期按时足时开放,不得随意缩减开放时间。常态化保持班级楼道、图书室的书架干净整洁,书架内的图书摆放整齐规范有序。图书室要参照省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每周推荐内容健康、励志性和知识性很强的图书让学生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五、体质管理
17.规范体育课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倡导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18.确保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19.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体育与健康课要聚焦“教会”,严格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严禁“放羊式”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大力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运动习惯,掌握1-2项运动技能,确保“小胖墩”和“小眼镜”得到有效遏制,比例逐年下降。
20.常态化开展体育活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勤练、常赛”的要求,通过组建运动队、社团活动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健全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全员运动会或体育节。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取消体育训练、竞赛和体育运动会。
21.如实做好体质监测。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每学期一次视力监测,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并告知家长,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落实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对体质达标率、近视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校,视情况按比例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2.规范常规管理。各校要不断改善教学设施条件,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的课桌椅和照明设备,定期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和管理,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严禁随意取消。
六、强化督导检查
23.大力宣传“五项管理”内容。各校要大力宣传“五项管理”内容,让每一位家长、教师知晓内容,明白意义,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24.建立“五项管理”督导检查机制。区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各类学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按照陕西省“五项管理”督导45个督查点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全区通报。
25.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区教体局设立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台账。各学校要将电话号码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监督举报电话:局办公室:0915-3213545,督学办公室:0915-3332133,基础教育股:0915-321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