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应适当放宽短暂停车时间优化营商环境

题目 关于市区应适当放宽短暂停车时间优化营商环境
提交日期 2021-08-16 提案来源: 是否调研 提案类型:
提案者 禹纪兴 回复联系人: 建议承办单位
正文


案由:关于市区应适当放宽短暂停车时间优化营商环境

李克强总理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已经成为市民百姓最便捷、最普及的交通工具,但是安康市区停车位少、停车难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车主因临时事务,需要临时短暂停车,因就近没有合规的停车区,车主就会在路旁稍事停车,但此刻监控就会瞬间抓拍,认定为违规停车,从城交秩序的角度讲,是合理的;从人文关怀角度,适当的车辆暂停时间应该“合情”放宽;从营商环境角度来说,严苛的交管规定下,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商贸、交易和消费的正常进行,很大可能,将严管汉滨区的消费人群推挤到相对宽松的高新区,出现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

解决办法及建议:

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人不离车,临时停车时间应放宽8—10分钟。


回复

                                                                                         类别:A

               汉公交函〔2021〕50号 

签发人:孔繁宏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第五次全委会第176号提案的复函

禹纪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应适当放宽短暂停车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第176号已批转至我队,首先向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谢意。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口密度加大,车辆迅猛增加,主城区商业、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密集,流动人口、车辆激增,交通流量剧增,配套停车设施及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路口不规范间距短;道路路面狭窄,道路通行能力差;同时交通规划不科学、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节点严重影响通行,以及公众出行理念不理性等,导致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违法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些情况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突出社会问题。此种“城市病”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均有不同程度表现,我市也不例外,违法停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影响交通环境秩序,使得路面有效通行面积变小,通行能力降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交通权益,易导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易造成交通事故和堵塞;二是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原本能够正常通行的车道和人行道被违停车辆占用所引起的人车混行,不仅会造成其他交通参与者视线不良,造成正常行驶车辆驾驶人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反应,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我们交警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应合情放宽车辆暂停时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关于您提出的适当放宽短暂停车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此建议很好,也是我们已经开展并努力推进的工作措施,近年来,为避免道路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队经过实地调研,于中心城区各主要路段增设了多套违停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同时为方便群众临时停放车辆,又避免长时间停放引发交通安全隐患,我队经分析研判,排查出巴山路中医院门前、党校路中医院后门、金州路中心医院周边、巴山路移动公司门前、香溪路汉滨小学周边、文昌路与育才东路丁字周边、香溪路与育才东路十字周边、巴山路安运司批发市场周边等路段多为在路边临时停车上下乘客、接送学生、搬运货物、购买物品等短时间停车被监控设备抓拍的情况。为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公安部12项便民措施,我队也采取了延长设备抓拍取证间隔时间、放宽临时停车抓拍政策及时间、在部分路段增设临时停车标志、标牌、标线三项措施。正如您所说即从城市交通秩序上讲合理,也从人文关怀上讲合情。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附: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