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题目 | 关于加快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 ||||||
提交日期 | 2021-08-10 | 提案来源: | 民进汉滨区委员会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
提案者 | 回复联系人: | 建议承办单位 |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 ||||
正文 |
案由: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给我们十四五期间的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了一条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遵循。在我们汉滨这样的欠发达农业区,作为中国现代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目前尚处于摸索、试点和起步阶段,要以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助推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的发展,要在“十四五”及其后面的一个较长时期内,在我区广大农村规划培育产生成千上万个优质的家庭农场,使农业成为有效益、有吸引力的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稳步向前发展。 目前在我区的广大小农户向家庭农场转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人才缺乏。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农村普遍缺乏有一定专业技能又有较好经营头脑和市场眼光的高素质的能人。 2.发展资金匮乏。许多农民发展好多年辛苦攒点钱,结婚修房基本上就花完了,没有原始积累,发展启动资金匮乏。 3.没有适度规模的土地资源,农业机械水平也太低。 4.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已有的经营大户大多都是小而全模式,农资购置、防病防虫、施肥打药、抗旱灌溉、播种收割、产品销售都自己干,成本很高,效果不佳。 解决办法及建议: 1.制定金融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以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为主体,鼓励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并推动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对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支持。发展创新家庭农场贷款担保,简化担保手续,可采取一户多保、土地反担保、联场担保、抵(质)押等方式,确保信贷资金到位。支持家庭农场利用大型农机具、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2.加强职业农民的培育,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支撑。一要对农民进行认真摸底,精心发觉有发展潜力的方方面面的能人苗子。二要强化对职业农民的培育。职业农民培育应以农业种养大户的培植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户、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业服务组织骨干等的各类人员培训。要引入培养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成为职业农民,改善职业农民队伍的文化结构。 3.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以适应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一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产权的确权颁证。确权颁证、赋予农民清晰而完整的土地产权是实现土地顺利流转的重要条件,必须保障农民拥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能。二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保障体系。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中国农业正由自耕农模式向租地经营模式转变,租地农场是中国家庭农场区别于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显着特征。因此,各级政府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信息发布、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农场发展的服务支撑。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的水平受制于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满足家庭农场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良种、农机、植保,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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