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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

关于加快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提交日期: 2021-08-10 提案来源: 民进汉滨区委员会
是否调研: 提案类型:
提案者: 回复联系人:
建议承办单位: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提案内容:

案由: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给我们十四五期间的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了一条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遵循。在我们汉滨这样的欠发达农业区,作为中国现代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目前尚处于摸索、试点和起步阶段,要以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助推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的发展,要在“十四五”及其后面的一个较长时期内,在我区广大农村规划培育产生成千上万个优质的家庭农场,使农业成为有效益、有吸引力的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稳步向前发展。

目前在我区的广大小农户向家庭农场转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人才缺乏。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农村普遍缺乏有一定专业技能又有较好经营头脑和市场眼光的高素质的能人。

2.发展资金匮乏。许多农民发展好多年辛苦攒点钱,结婚修房基本上就花完了,没有原始积累,发展启动资金匮乏。

3.没有适度规模的土地资源,农业机械水平也太低。

4.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已有的经营大户大多都是小而全模式,农资购置、防病防虫、施肥打药、抗旱灌溉、播种收割、产品销售都自己干,成本很高,效果不佳。

解决办法及建议:

1.制定金融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以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为主体,鼓励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并推动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对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支持。发展创新家庭农场贷款担保,简化担保手续,可采取一户多保、土地反担保、联场担保、抵(质)押等方式,确保信贷资金到位。支持家庭农场利用大型农机具、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2.加强职业农民的培育,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支撑。一要对农民进行认真摸底,精心发觉有发展潜力的方方面面的能人苗子。二要强化对职业农民的培育。职业农民培育应以农业种养大户的培植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户、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农业服务组织骨干等的各类人员培训。要引入培养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成为职业农民,改善职业农民队伍的文化结构。

3.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以适应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一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产权的确权颁证。确权颁证、赋予农民清晰而完整的土地产权是实现土地顺利流转的重要条件,必须保障农民拥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能。二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保障体系。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中国农业正由自耕农模式向租地经营模式转变,租地农场是中国家庭农场区别于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显着特征。因此,各级政府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信息发布、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农场发展的服务支撑。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的水平受制于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满足家庭农场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良种、农机、植保,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一体化服务。

回复结果:


                                                                                          类别:B

                                                                      汉区农局函 [2021]37号

                                                                                  签发人:刘天保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第五次全委会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民进汉滨区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会对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从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现状出发,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十分切实建议,为促进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汉滨区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工作,自2014年《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颁布后,就成立了家庭农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认定及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共培育家庭农场242个,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9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个。2020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经贸局、林业局、供销社、税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汉滨区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汉农工办发〔2020〕3号),从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用地保障、人才培训、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2021年,区政府办印发了《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汉政办发〔2021〕56),规定每年开展一次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对认定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个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逐步建立省、市、区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联创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创建,规范家庭农场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家庭农场的发展,我局还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金融扶持方面

为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今年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通过收集受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主体金融服务需求信息,汇总审核主体身份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用贷额度等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主体名单,特别是运营规范、经营正常却一直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体,由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我区农商行已经为49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2亿元,有力的促进了汉滨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职业农民培育方面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自2012年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以来,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切入点,围绕全区五大主导产业(畜牧、魔芋、茶叶、核桃、蔬菜)和特色优势产业(食用菌、黄花菜、中药材、养蜂等),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现代农业园区骨干和农村青壮年为培育对象,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建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紧扣教育培训、帮扶指导、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四个环节,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农业部门牵头、农广校协调管理、校社校企合作、农民自主自愿”的培育机制。其中,校社合作的“忠诚模式”和校企合作的“阳晨模式”得到农业农村部的认可,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走在行业前列。近5年,汉滨区农广校共组织举办职业农民培育班51期,培育职业农民2800余人,其中家庭农场主104人(初级72人、中级29人、高级3人)。通过职业农民培育,这些农业从业者不仅掌握了生产技术和技能,而且在合作社管理、产品营销、品牌创建、产业拓展及电子商务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渐成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

三、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方面

近几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三权分置”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促进了汉滨区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全区16.68万农户的100.69万亩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村土地有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指导当事人规范签订流转合同等工作,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1.79万亩,其中转入家庭农场1.84万亩。三是对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进行奖励。今年汉滨区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汉滨区2021年富硒特色产业支持政策》,对于家庭农场当年流转或托管农户撂荒地、发展粮食作物、蔬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四是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综合平台。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镇办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村级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点,制定并印发《汉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农村土地流搭建了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基本健全。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近年来,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大力推进“十百千万”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扎实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认定等工作,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体的服务能力。按照“把新型农业经营体培养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力军”的目标,积极引导和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逐渐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全区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态势喜人。如:全区辣椒产业采取统一品种、统一栽培技术、工厂化集中育苗、订单种植的生产模式,由天瑞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工厂化育苗,由益禾辣椒烘干厂、秦叶情公司等企业订单收购。统一工厂化育苗避免了分散育苗主体和贫困户面临的技术瓶颈、自然风险,提高了种植的质量;新禾丰烟叶专业合作社为从事烤烟种植的家庭农场提供从种苗引进、农用物资采购到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品销售全套服务,覆盖了烤烟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产供销全方位服务,提升了合作质量,形成了一条龙产业化经营。截至2020年,全区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7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企业31个),围绕提供农牧渔业相关生产资料供应、农业市场信息、农机作业及维修、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和初加工等方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对象3.1万个(户)。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快全区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力度。一是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广泛宣传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加强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家庭农场提供更有力的服务,积极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专项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