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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1-007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1〕8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01 14:37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全多地不同程度发生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截止8月30日,共造成4.7万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1120人,紧急转移安置9713人,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为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急后缓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原则。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思路,首先做好群众生活保障,尽快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并按照近期恢复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修复等工作。

(二)坚持自力更生和争取支持相结合原则。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不等不靠,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生产自救。同时,认真做好查灾、核灾、报灾等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相关应急救灾资金为灾后恢复重建奠定基础。

(三)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相结合原则。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全区一盘棋工作思路,全面整合救助资源,加强区域统筹,优化资源调配,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通过区、镇、村、组四级协调联动,结对帮扶、对口支援等举措,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救助工作,凝聚灾后恢复重建强大合力。

工作重点

(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法回迁的群众,鼓励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过渡安置。对无法自行安置的群众,由统筹利用闲置用房集中安置。应急管理要认真核实紧急转移安置群众人数,根据实际受灾和困难程度,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或过渡性生活救助。乡村振兴要做好因灾收入大幅缩减生活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督促镇(街道)和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农户因灾致贫返贫。

(二)加快倒损房屋重建。各镇要尽快摸清房屋倒损导致无房可居的群众信息,逐户登记造册,制定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计划,加快倒损房屋重建和受损房屋排危加固进度。灾后房屋重建要与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选址要避开行洪道、泥石流、滑坡体等危险区域。对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毁需重建的,以及对一般损坏房屋需要维修加固的,要按照标准给予补助。对一时不能住进新房的重建户,要采取借住集体公房、帮助租赁私房等措施,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三)扎实开展生产自救。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农业生产,抓紧抢种补种。农业农村要及时调运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指导镇(街道)及时补种晚秋作物,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强化分类指导,切实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努力降低损失。同时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增强灾后农作物保障能力。区发改局要做好市场农产品价格预警分析,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自然资源分局要积极做好毁损农田修复治理。区经贸局要抓好工业灾后恢复生产,强化生产要素协调,深入受灾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四)及时修复基础设施。发改区经贸局交通水利国网汉滨供电分公司等单位要积极争取救灾项目资金,抓紧抢修水毁基础设施。交通局及各镇(街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抢修受损的交通道路及附属设施,危险区域和路段要设立警示标识,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运输畅通安全水利要全力抓好各类水利设施修复整治,确保防汛抗洪、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需要。区经贸局国网汉滨供电分公司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因灾毁损的线路、线杆、光缆、基站等设备进行抢修,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五)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自然资源分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严密监测防范,预防山体塌方、滑坡等地质次生灾害发生。水利要加强对河堤、库塘的排查整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安全度汛。区文广电局要加强对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排查,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卫健要加强疫病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农业农村要加强畜禽疫病监测、消毒和防疫工作,对洪灾造成的死亡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坚决预防发生动物流行疫病。各有关部门都要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制订应急预案,切实做到监测到位,监管到位,处置到位。

(六)加强救灾救助衔接。应急管理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经紧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民政要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临时救助,帮助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具体负责落实恢复重建各项任务。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配合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二)争取资金项目。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切实做好当前应急救灾资金争取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等项目申报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省对口部门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严肃工作纪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各类救灾救助物资,加大重建项目资金管理,把握灾后恢复重建时间节点,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发现在恢复重建中违规违纪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汉滨区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各单位责任清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附件

汉滨区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职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

备注

1

区气象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提供各种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监测情况及有关气象信息资料,对暴雨、暴雪、大风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旱涝灾害、地质灾害等气象衍生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开展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和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张亮

长期

2

区公安分局

参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张鹏

长期

3

区交通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修复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运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设备。协助打捞工作;做好因灾造成交通设施损失的评估工作。

陈胜林

9月15日

4

区住建局

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受灾城乡居民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和修复、重建等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城镇居民住宅损失和城镇非住宅用房损失的评估工作。

王隆银

12月30日

5

区水利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指导灾区防洪工程抢险、大型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提供汛情、旱情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因灾造成水利设施损失的评估工作。

邹远利

9月10日

6

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核查灾情,组织灾情会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及时了解灾区需求,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危险区域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农村居民损毁房屋的损失评估、恢复重建和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来波峰

11月30日

7

区自然资源分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评价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理。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土地资源和矿山资源损失的评估工作。

李忠安

9月30日

8

区教育体育局

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指导灾区学校恢复重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本系统因灾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

陈钢

9月1日

9

区经贸局

负责协调无线电通信频率保障工作,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协调采购恢复重建有关建材等物资;做好因灾造成工业损失的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收集、统计通信设施设备损失情况。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因灾造成商贸业损失的评估工作。

白胜春

9月5日

10

区民政局

负责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

李增武

9月30日

11

区农业农村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农作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做好种子等农用物资储备,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和牲畜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因灾造成农业损失的评估工作。

刘天保

9月30日

12

区环保分局

负责掌握灾区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

李德朝

9月10日

13

区林业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全区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因灾造成林木和其他森林资源损失的评估工作。

徐开坤

9月10日

14

区文广旅游局

加强对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排查,确保旅游景区汛期安全。负责灾区文广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广播通讯设施损失的评估工作。

李小东

9月10日

15

区卫健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做好因灾造成卫生计生系统社会事业经济损失的评估工作。

王玉桥

9月5日

16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冯舟安

9月5日

17

区发改局

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安排重大恢复重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各项建设资金;负责组织救灾粮源,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救灾用粮出库、加工计划,积极配合做好救灾粮的调运工作;加强受灾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分析,必要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李朝华

9月15日

18

区财政局

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预算,审查救灾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并对救灾款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晏长荣

12月30日

19

区委宣传部

协助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

王拓

长期

20

国网汉滨供电分公司

组织抢修因灾损毁各类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畅通。做好因灾损失电力设施的评估。

谢飞

9月5日

21

各镇(街道)

做好转移人员生活保障;加强预警监测、隐患排查处置、安全评估;组织民兵队伍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查灾、核灾、报灾等工作;落实乡村道路、农业生产、房屋重建、饮水设施各项恢复重建任务。

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长期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