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3 08:33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于2019年2月,在水景湾小区17号楼3楼办公,局机关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政务大厅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8997500,机构负责人为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峰。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招投标服务等方面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负责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事项清单、对外发布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职责。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五)负责区政务大厅、区招投标服务大厅和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招投标服务、12345 服务热线及区级划转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指导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八)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责任分工。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区行政审批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对集中实施的各类权力事项审批启动、审批运行、审批结果加强内部监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审批部门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联动互通机制。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