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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关于汉滨区秦岭区域拆除类、退出类水电站资产评估情况的公示

文件名称 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关于汉滨区秦岭区域拆除类、退出类水电站资产评估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19 15:29

根据省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意见,我区列入退出类的1座(王家梁水电站),列入拆除类的1座(红土岭一级水电站)。按照工作要求,我区委托资质单位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完成了拆除、退出类水电站资产评估。王家梁水电站资产评估初步价值794.31万元;红土岭一级水电站资产评估初步价值105.55万元。

根据省秦岭办《关于报送秦岭区域小水电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陕秦岭办函〔2021〕134号)和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要求,现将王家梁、红土岭一级水电站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附件:1.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征求意见稿)

2.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征求意见稿)

               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一

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相关资产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陕正德信评报字〔2021187

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汉滨区水利局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202179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汉滨区水利局了解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202179日的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与设备(具体明细见汉滨区水利局、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水电站盖章确认的评估申报明细表)。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179

五、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得出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红土岭一级水电站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与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分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79汉滨区水利局安康市汉滨区红土岭一级水电站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评估价值105.55万元。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从202179202278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的现场勘察工作是假定委估资产在正常保管下,资产的使用对资产的真实性能和资产参数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对资产正常使用年限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而形成。

九、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1715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附件二

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汉滨区水利局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202173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汉滨区水利局了解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202173日的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汉滨区水利局拟了解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在原地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设备、生物性资产-苗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见汉滨区水利局、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评估申报明细表)。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173

五、评估方法:采用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得出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设备、生物性资产-苗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分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73日,汉滨区水利局与安康市王家梁水电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评估价值794.31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从202173202272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的现场勘察工作是假定委估资产在正常保管下,资产的使用对资产的真实性能和资产参数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对资产正常使用年限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而形成。

2本次评估产权持有单位未提供水电站工程的竣工决算、竣工图纸等资料,委托方仅提供了与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部分施工图。受资料的限制和影响,本次依据委托方所提供的初步设计、部分施工图、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盖章确认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评估人员的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评估。

九、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1715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