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因在原告 (安康石张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的路段发生意外受伤,并以此为由多次阻挠石张大道项目的建设,导致施工作业无法正常进行,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双方多次找村委会及张滩派出所调解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审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严格审查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整个庭审历时2小时,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对涉及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物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实施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方针”。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城东新区建设施工征迁等各类案件5起并审理终结,以强有力的司法措施为城东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