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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关于《灜湖镇桂花村粗面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关于《灜湖镇桂花村粗面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02 16:16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和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7〕23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安康市至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灜湖镇桂花村粗面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安康市汉滨区金石众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谭坝镇牛山草庙梁建筑石料用辉绿岩、正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安康景全祥矿业有限公司《五里镇白马石村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异议的可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1 邮编:725000

联系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

联系电话:0915-3210520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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