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28 22:02 |
截止2021年7月21日15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6件,现将第七批涉及汉滨区生态环境信访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汉滨区兴华名城、公安小区、新城街道办木竹桥村和五星小学的生活污水流到城市风景小区前面公路旁的池塘里,臭味难闻,污染环境。 |
汉滨区 |
经查,群众反映的池塘位处汉滨区木竹桥村四组,该处土地被市统征中心征收。池塘周边有兴华名城、汉滨公安、城市风景等小区、五星小学及新城街道办木竹桥村四组部分未拆迁零散住户。其中兴华名城、公安小区和城市风景小区雨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五星小学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处理,未见溢流;新城办木竹桥村四组大部分住户已拆迁,剩余零散住户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浇灌菜地。四处污水均未流入该池塘。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1)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管理,防止因管网破坏造成污水外排。(2)加快该区域征迁,待征迁完成、土地交付建设单位重建后,彻底解决该区域现状。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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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滨区文昌南路兴华名城东门口“荣兴食府”餐馆出店占道经营,油污严重污染空气及人行道,影响市民出行。 |
汉滨区 |
经查:(1)经营人承认之前在早晚用餐高峰期间存在出店经营行为。(2)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检查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对产生的油烟收集后通过烟道排放,未发现餐饮油烟直排;经调阅该店设施管理台账,该店在2020年进行了油烟监测,2021年3月对设施进行了清洗。(3)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操作间侧面墙壁上开设了一个直径20cm的圆洞(面积约0.03㎡)安装换气扇,换气扇上有明显油渍。 |
属实 |
处理情况:(1)该店7月24日晚对侧面墙壁上安装换气扇的墙洞进行封堵。(2)汉滨区城管执法分局加强“荣兴食府”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动态监管,责成其至少每两个月对净化设备和排烟管道清洗一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如发现不正常运行设施、出店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处置,保障好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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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