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hzspfwj/2021-0025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19 14:28 |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安康鲨雕电竞俱乐部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
经 济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郑玖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915-8997500
受理单位: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汉滨区新城街道欢喜岭路10号
邮 编:725000
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