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汉滨区林地变更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21-0075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函〔2021〕14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18:32 |
汉政办函〔2021〕14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汉滨区林地变更调查相关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安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森林督察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林函字〔2021〕61 号)要求,为高质量做好我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调查工作目的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规定,“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逐步增加,一些建设项目在申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时,在选址上因受森林类别、等级、林种、地类等限制,无法申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导致项目迟迟无法开工建设。通过开展本次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对我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或下一步即将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变更,为下一步项目建设合理使用林地提供保障服务。
二、变更调查工作内容
1.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镇办负责,对区级相关重点建设项目需使用林地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变更;
2.由各镇办负责,对全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发生变化的林地范围、林地利用状况(地类)、林地管理属性等的变更情况;
3.由各镇办负责,对纳入2021年已经完成的营造林面积进行调查,重点调查林地、森林和可造林绿化地类的转入、转出情况和非林地上的资源和营造林实施等情况。
三、变更调查时间安排
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8月底结束。
四、变更调查工作要求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迅速摸清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负责的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使用林地的情况,填报台账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23日前报区林业局,要保证提供台账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下一步计划建设项目需申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要认真摸底梳理,一并报送相关资料数据。逾期未报送的部门、镇办不再受理变更事项。(联系人:张侠,0915-3206630)
附件:汉滨区2021-2023年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变更调查
台账统计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抄送: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城东新区。
附件
汉滨区2021-2023年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变更调查台账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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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盖章):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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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具体坐标数据 |
计划建设年度 |
项目性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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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建设项目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社会公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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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
填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