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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1-0074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7-15 16:17



 

汉政发〔2021〕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修订完善,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汉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1  目的

        汉滨区属暴雨洪水多发地区,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复杂,洪水灾害发生频繁。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防御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和《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制度。

1.3分类分级

根据全区自然地理条件、气象水文特点、防汛设施现状及历史洪灾规律,依照《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水旱灾害的分类,将山洪灾害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各级防御指挥机构根据山洪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防御山洪灾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推行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原则,尽力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

1.4.2 以防为主。坚持贯彻“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提前转移、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原则,夯实措施,做到提早防范和防、抢、撤、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确保安全。

1.4.3 分级负责。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指挥,组织调度。

1.4.4 协同处置。应当联防联控,公众参与,部门配合,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团结抗洪,坚持“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责任到人、预警到户、提前转移”的灾害防御机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区山谷丘陵地带汛期出现极端暴雨天气,可能引发一般以上山洪险情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汛期为每年度的5月1日10月15日,主汛期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汉滨区属长江水系汉江流域,汉江境内流长112km,流域面积3563.50km25km2以上流域的河流、溪沟210条,其中100km2以上17条,直接汇入汉江的二级支流10条,即蒿坪河、流水河、月河、神滩河、岚河、吉河、黄洋河、福滩河、丁家河和坝河。最大的支流月河,发源于汉阴县凤凰山主峰铁瓦殿北麓,于汉江安康城区上游2km处汇入,流域全长95.2km,流域面积2830km2。月河在汉滨区境内流域全长42.9km,区间流域面积1827km2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

汉滨区年平均降水量799.4mm,年均自然植被蒸发量为786.9mm,湿润度为1.016,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降雨量年季间丰欠不一,最高达1047.8mm(1974年),最低年仅540.3mm(1966年)。季节月份差异很大,降雨分布不均,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频发。

2.1.3暴雨洪水

气候受秦岭和巴山特殊地形影响,为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寒冷少雨;夏季受西伸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河西走廊四川盆地热低压控制,多暴雨并有伏旱;春暖干燥,秋凉湿润并多连阴雨。由于季节雨量分配不均,变幅大,常形成旱涝交替。1982年8月15日沈坝元潭最大一小时降雨量227.9 mm;1997年7月4日双龙4小时降雨量135mm;1998年7月12日茨沟、东镇4小时降雨量156.9mm;2010年7月18日谭坝1小时降雨量达142.5mm。各河流的洪水,主要为暴雨所形成,与暴雨的量级、强度、流域特征和流域下垫面条件等关系密切。由于山区坡面陡峻,河床切割甚深,河槽狭窄,岩石裸露,径流系数大,汇流历时短,洪水陡涨陡落是山区河流重要特点。

2.1.4区域内的地貌特征

汉滨区以月河为界,北为秦岭山地,南沿巴山余脉,属中低山剥蚀地貌和断陷冲击盆地地貌。地形破碎、群山叠嶂、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气候恶劣、雨量分布不均,最易形成洪水、滑坡、泥石流灾害。

2.2经济社会情况

汉滨区辖23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是安康市人口密度较大、人口数量最多的县区。人口主要分布在月河川道、汉江两岸和南北二山的河流溪沟两岸,中高山区人口分布相对较少。

2.3历史洪水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灾害成因

受地形、地貌、地质、季风等自然环境影响,灾害的特点十分复杂。

从地质上,山洪灾害由汉滨区所处地理位置及其小气候环境所决定。

从地貌上,汉江、月河横穿汉滨的南北,支流多以垂直方向注入,河谷相对高差大,谷坡陡峻。

从降雨上,汉滨区的降雨既受大气环流的影响,又受秦岭巴山的制约,降雨在年季间丰欠不均,季节月份差异很大,7、8、9三个月最多,占全年降雨量42.4%,大到暴雨每年都有4--7次,高值高频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和南部山区,由于降雨丰沛,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

从人为因素上,矿山开采、凿山建房、重点工程建设挤占河

道,建筑垃圾、弃渣现象突出,加剧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发生。

2.3.2山洪灾害特点

汉滨区地理、地貌状况受秦岭和巴山的制约,境内气候多变及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灾害发生多为局地性、突发性,山洪陡涨陡落,发展快、持续时间短、来势凶猛、强度大,且多在夜间发生,临灾群众无处避险,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3.3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及时间

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发生在南北中高山区,洪涝集中在汉江、月河、川道城镇区域。时间主要集中在夏、秋季节。

2.3.4区域内历史典型洪水灾害

据记载“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夏,兴安州猛雨数日,汉江溢,黄洋河口水壅城丈余,全城淹没,公署民舍一空,溺死者五千余人”;“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七月十七日汉水溢决小南门入城,店舍坍塌无数,兵民溺死者三千余名”;“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洪水再次决东堤入城,民房官舍冲毁殆尽”。

1974年9月14日,城区东西堤外、黄洋河峪口岸被淹危及全城;1983年7月31日,汉江安康段发生了二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8.96万人受灾,870人丧生,直接经济损失达4.20亿元;1998年7月12日,茨沟、东镇局地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导致32人死亡,138人受伤;2003年全区山洪灾害死亡9人;2005年死亡2人;2007年8月新坝、流水、大河、县河发生暴雨山洪共造成13人死亡;2010年7月16日至20日,大竹园镇累计降雨为258.1mm,其中18日一天降雨量达115.4mm,导致七堰村发生滑坡、泥石流,死亡失踪29人,全区农村因灾死亡失踪45人,直接经济损失20.26亿元。

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

截止2018年底,我区共建自动雨量站24处,水位雨量一体站21处,水情视频监控站37处,村预警广播133处,视频会商系统延伸到镇27处,简易水位报警站229处,购置下发到村铜锣、口哨、手持扩音器、手摇报警器、应急照明、发电机等各类防汛应急设施9360余套(件);编制县级防汛预案2套、集镇防汛预案27个、水库预案37个,村级山洪(防汛)灾害防御预案377个。制作安装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警示牌,印制明白卡、宣传手册、宣传挂图,建成了雨、水情监测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初步建成了音频到村、视频到镇、监测预警、宣传标识全覆盖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

2.4.2山洪灾害防御工程现状

江河堤防现状:目前已建成堤防共260.588km。其中一级堤防长4.244km(安康城堤),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二级堤防长4.148km(江北滨江大道河堤),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三级堤防长2.2km;四级堤防长79.52km,设防标准为20~30年一遇洪水;五级堤防长32.95km, 设防标准为10~20年一遇洪水;五级以下堤防长142.83km,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

水库现状:全区现有水库40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Ⅰ)型水库4座,小(Ⅱ)型水库34座。全区小型水库以灌溉为主,坝体大多是粘土心墙坝,少数为浆砌石坝。

2.4.3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问题

2.4.3.1我区大部分集镇、村庄、院落和新建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大多是临河而建,区内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较低,每逢强降雨,山洪暴发、河水上涨,洪水灾害防御工作点多面广,责任重大,防不胜防。

2.4.3.2近年来气候异常现象突出,局地强对流天气预报的时效性不强、精准率不高,加之部分干部群众防御山洪灾害意识淡薄,易产生麻痹侥幸心理。

2.4.3.3防洪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区内主要河流洪水防御标准低,小库塘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病险水库尚未全部除险加固。

2.4.3.4滑坡、泥石流等危险点依然直接威胁大量住户、学校、企业,缺乏有效的工程治理。


组织指挥体系

3.1区级防汛应急指挥体系

区政府及辖区内区级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库管理单位都必须成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山洪灾害防汛抗洪工作。

3.1.1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洪工作,其组成如下:

   挥:区政府区长

责任指挥: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

副 指 挥:区人武部部长、汉滨公安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武部、汉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汉滨分局、区民政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供销社、区气象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安康水文局、安康电信分公司、安康移动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国网安康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3.1.2指挥部工作职责

汉滨区防汛指挥部是区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组织全区防御工作;组织指挥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协调处理防汛有关事务;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安排。指挥部设在区水利局,由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1.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1.3.1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应急宣传报道、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抗洪抢险新闻报导及紧急时期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发布工作。

3.1.3.2区政府办:负责驻区中、省、市有关单位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工作。

3.1.3.3区人武部:负责抗洪抢险民兵队伍的组建、训练、调集;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他抢险队伍参与抗洪;现场指挥、营救、转移人员和物资。

3.1.3.4汉滨公安分局:负责汛期戒严、安全保卫、交通管制方案的制定;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及灾区社会治安;组织实施警戒、戒严及强制疏散撤离,确保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盗抢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工作的违法行为。

3.1.3.5区水利局:负责水库、堤防、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的审查与指导;组织制定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及时修复度汛应急工程;检查指导各镇办防汛工作;督促各镇办抓好防汛重点部位的监测管理;负责主要江河的度汛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一般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3.1.3.6自然资源汉滨分局:负责走山滑坡、泥石流、采矿、工程建设等地质灾害的防御组织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御、抢险技术指导;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及灾害核查;负责灾后重建选址。

3.1.3.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防汛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工矿企业所属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设施安全度汛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处置、灾情统计、汇总与核查上报工作;联系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协调应急抢险、调拨物资储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8区交通局:负责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工作,确保抢险道路畅通;保障抗洪抢险人员、物资的调运工作。

3.1.3.9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提前转移人员生活安排;负责各级敬老院度汛安全管理工作。

3.1.3.10区经贸局:负责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含应急抢险车辆、快艇燃油)的储备、调拨、供应及区级工业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

3.1.3.11区财政局:负责防汛应急、水毁修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物资储备的经费筹措落实工作。

3.1.3.12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人员的接待准备工作;同时做好中小学生防汛应急自救的教育宣传工作。

3.1.3.1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洪涝灾区的农业受灾统计和灾民恢复农业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3.1.3.14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防汛抢险的通报、通告、命令通过广播及时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汛情、雨情、防汛抢险、救灾情况,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和旅游景区的防汛安全工作。

3.1.3.1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流动医疗队,筹集救护用品、医疗器具、防疫药品,及时开展医疗、防疫工作。

3.1.3.16区住建局:负责集镇防洪规划建设指导;负责村镇社区建设防洪规划;负责群众住房选址安全规划及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移民搬迁安置点的防汛应急抢险和防灾避灾工作。

3.1.3.17区发改局(区粮食局):负责防洪工程及水毁工程修复重建项目计划的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油,保证灾民生活需要。

3.1.3.18区供销社:负责防汛救灾、恢复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供应工作。

3.1.3.19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防汛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3.1.3.20安康水文局:负责各水文站的洪水预报,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3.1.3.21安康电信公司:负责保障防汛信息通过电信渠道正常传输;制定灾区应急通讯方案;准备应急通讯设备;及时恢复灾区通讯。

3.1.3.22安康移动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指挥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修复水毁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储备防汛抢险应急通信设备。

3.1.3.23联通安康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指挥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修复水毁基站等无线通信设施;储备防汛抢险应急通信设备。

3.1.3.24国网安康供电分公司:负责集镇以及灾区的电力供应,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救灾用电,并储备一定数量的备用电源,满足抗洪抢险用电。

3.1.4指挥部办公室

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

3.1.4.1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3.1.4.2编制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指导、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执行。

3.1.4.3收集、处理防汛信息,为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3.1.4.4负责防汛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5负责有关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3.1.4.6开展防汛宣传和培训。

3.1.4.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1.5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3.1.5.1监测组:由区气象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安康水文局、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监测区域内气象、雨量、水文数据。

3.1.5.2信息组:由区水利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各镇(街办)负责人组成。负责收集暴雨洪水、降雨、滑坡、泥石流、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5.3转移组:各有关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别担任本辖区转移组组长,按照预案登记造册,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做好受威胁群众执行预案、转移组织工作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人员的安全。

3.1.5.4运输组:由区交通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水利局、各镇(街办)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人员的运送,车辆调度,运送抢险救灾物资。

3.1.5.5保障组: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安康电信公司、安康移动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负责人组成。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工作;保障灾区紧急通信保障。

3.1.5.6应急抢险队:由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担任队长。成员有各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预备役民兵、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分队组成。负责抢险人员的组织调配,在紧急情况下听从指挥部命令,安全有序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1.5.7信号发布组:由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担任,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险避灾转移命令后,按防汛应急响应行动程序及时发布预警。

3.2镇(街办)级防御指挥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办事机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制定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汛指挥部指挥由行政一把手任指挥,内设相应的监测、信息传递、转移安置、保障等工作小组和应急分队,各小组职责参照制定。

镇(街办)级防汛指挥机构可将辖区内部分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员会作为成员单位。

3.3村级防御抢险组织

村级防汛应急工作由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其他成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各行政村(社区)应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的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息传递员。灾害发生后,应全力投入抢险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对管辖区域内的山洪沟、水库、堰塘、河道等重要区域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应落实责任人,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工况。

3.4防御应急专家组

区防汛指挥部应急专家组由水利、应急、气象、水文、自然资源、交通、文教、卫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人数为7至11名,其中专家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专家组组长由区水利局局长担任。组长负责专家组会议的召集,主要负责汛情分析会商、成灾范围估计、排险方案制定。


四 监测、通信及预警

4.1监测

4.1.1雨水情监测站

全区雨情、水情监测网络主要由气象站、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构成。全区已建有24处山洪灾害自动监测雨量站、21处自动水位站、37处水情视频监控站,229处简易水位报警站。

各雨情、水情监测站点及气象站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汛期应加强检修、调试,以确保监测数据准确。镇(街办)应切实做好辖区内雨、水情监测、预警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辖区内用于防汛指挥、雨水情观测、预警信息发布等设备的网络通讯费用,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发挥作用。

4.1.2监测内容

自动水位站、自动雨量站将观测到的水情、雨情自动上报县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防汛值班人员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监测数据。

简易雨量站观测人员负责观测本站降水量,并将观测到的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村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必要时向镇(街办)防汛指挥部报告。

简易水位观测人员负责监测本站的河流水位、水流形势,完整记录洪水过程,初步推估本站流量,并将观测到的信息及时报告村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必要时向镇(街办)防汛指挥部报告。

4.2通信及预警方式

4.2.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PRS、CDMA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4.2.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传真、广播、手机短信、微信、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手持式喊话器、铜锣、口哨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镇(街办)、各村组和每一个危险区群众。

4.3预报预警

4.3.1预警指标

本预案以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为预警指标。

临界雨量是指在一个流域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某一量级时,该流域发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的降雨量和降雨强度。

汉滨区山洪临界雨量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综合确定的。

预警级别

预警颜色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Ⅳ级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小时降雨20mm以上且持续)

Ⅲ级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小时降雨30mm以上且持续)

Ⅱ级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小时降雨40mm以上且持续)

Ⅰ级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小时降雨50mm以上且持续)

4.3.2预警、警报方式

各镇(街办)安装的雨情、水情监测点,要根据各自特点和地理条件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通讯设备,即手机、短信、广播、固定电话、传真、手摇报警器、手持扩音器、铜锣(号)、口哨等通信、报警方式,按规定把所有掌握的信息及时传递到防汛责任区域内的相关责任人或住户、群众。

预警方式:①电话、传真、手机短信预警;②广播预警;③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①无线预警广播报警;②手摇报警器;③铜锣、口哨报警;④手持式扩音器、⑤口头通知。

4.3.3预警发布及响应

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程度统一发布。

区防汛指挥部通过政府公文平台、短信、电话、传真、防汛专用QQ、微信、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镇(街办)防汛指挥部通过短信、电话、无线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村、组通过电话、无线预警广播、手持扩音器、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五  转移安置

5.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幼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镇(街办)要对辖区内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事先拟定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经常勘验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如有异常应重新确定。

5.3转移安置方式和应急措施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就近企业、搭建帐篷等。搭建账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域内。

在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由转移安置组临时决定,及时果断采取防灾避灾措施。转移安置组和村干部逐户逐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转移人员要有序进行,要有专门向导员勘查路线,由村干部前面引导、后面维护秩序,确保无一人掉队。转移安置组要经常关注转移人群状况,确保转移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无一人掉队,安全到达安置点,同时,要特别防范已撤离的人员返回危险区的情况发生。


六 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和救灾方案

区镇两级防御指挥机构根据灾情,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迅速调集一切可能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6.1.2抢险救灾准备

6.1.2.1抢险救灾装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列出清单,组织应急部门、各镇(街办)、各有关单位共同准备。

6.1.2.2抢险救灾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筹措足额抢险救灾专项资金,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2.3抢险救灾物资: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由相关部门单位准备,政府出资购买。抢救伤员的药品器械及其它医疗救治所需的物资,由卫健部门准备,政府出资购买。

6.1.2.4救助物资:由应急部门牵头,组织准备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

6.2抢险、救灾

出现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迅速开展工作,合力抢险救灾。

6.2.1监测组应迅速对灾情实时监控、追踪,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6.2.2信息组及时收集整理山洪灾害各类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6.2.3转移组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组织转移被洪水围困或危险地带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财产。逐户检查、逐人动员,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6.2.4运输组运送应急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援,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6.2.5保障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抢险救灾技术指导;调查、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做好救灾应急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监督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防控,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的电力、交通道路、应急通信畅通;保障抢险救灾区域的社会治安稳定。

6.2.6应急抢险队按照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迅速开展相关抢险、救灾工作。


七 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7.1.1各镇(街办)和各相关单位汛前要对辖区内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沟、泥石流、滑坡危险点全面检查;对居住在陡坡下、低洼处、病险库坝下等危险区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沿河居民、企事业单位、重点厂矿、涉水在建工程的人员数量和财产以及负责人情况等信息要重点核实登记;对河道内危险区的临时生活、生产场所全面检查,监督其迁移到安全地带。

7.1.2各镇(街办)和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检查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7.2.1各镇(街办)、各相关单位可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传单、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设立危险区、安全区警示牌,将转移路线、安置点、逃生自救常识等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让居住在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掌握防灾避灾基本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2.2区镇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要举办防汛知识培训班,重点对镇、村责任人、监测站管理技术人员、预警人员等进行雨量观测、水位观测、地质监测、防汛抢险基本知识培训。

7.2.3各镇(街办)和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组织受洪水威胁区域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熟悉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7.3责任

7.3.1各镇(街办)和各相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各镇(街办)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7.3.2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3.3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有防汛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在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脱岗、离岗。值班人要熟悉业务,主动收集、整理信息,水情、雨情、工情、险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区镇两级防汛指挥部会商要及时,决策要果断。

7.3.4强降雨期间,各镇(街办)和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7.3.5汛期,水库要严格执行调度运用计划,不得超汛限水位蓄水,病险水库汛期一律空库运行。水库巡查责任人汛期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行政责任人,强降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随时关注雨情,密切监视水位变化和库坝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汛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行政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告知受威胁人员紧急撤离。


预案管理

8.1预案制定

8.1.1本预案为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已经发生或预计可能出现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山洪灾害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规范性、基础性文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各自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形成完备详细的防汛指挥、应急、抢险、救灾体系,确保抗洪抢险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汛前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各类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

8.1.2本预案由汉滨区水利局修定完善,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8.1.3本预案有效期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及时修订。

8.2 预案宣传

8.2.1各单位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组织职工、群众学习所涉及预案的要点,重点让其明确雨、水、险情出现时的报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自救常识及其它注意事项,并通过宣传牌等形式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8.2.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防洪避险减灾常识,加强对学生的防洪避险教育。

8.2.3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担负直接任务的部门在组织职工学习相关预案的同时,还应重点学习本部门围绕防汛预案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集结地点、组织形式、联络途径、工作要求等。

8.3 预案演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分年度开展队伍紧急集结、人员搜救、避险转移等专项演练或相关区域、多种抢险救援力量联合出动的综合演练,切实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应急能力。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5 附表

 

附表1  防汛应急响应措施一览表

附表2  汉滨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分布表

 


附表1

防汛应急响应措施一览表

 

Ⅰ级预警(特别重大灾害)

Ⅱ级预警(重大灾害)

Ⅲ级预警(较大灾害)

Ⅳ级预警(一般灾害)

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1.指派区级领导分赴相关镇(街办)或重大灾害现场组织抢险及善后处置工作。2.实时向区政府提出发布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命令的建议。3.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请调驻军或其他机构支援抗救灾及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的建议。4.筹集生活必需品及其他物资、设备,保障转移人员的生活供应。

1.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赶赴重大灾害现场处置善后工作。2.协调区直单位及相关镇、办参与抗洪抢险救灾。3.做好需要外地或相关机构配合、支持本区的抗洪协调工作。4.由区级领导带队赶赴重大灾害现场组织搜救,尽力稳定灾民情绪。

1.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赶赴灾区,稳定灾民情绪。2.向灾区紧急调运物资,组织医疗防疫,督促相关设施的抢修工作。

 

区防汛指挥部

1.全力组织重大雨、汛、险情影响范围内人员的紧急转移、疏散及安置。2.由区级领导带工作组赴险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措施应及时与市防汛指挥部沟通。3.由区长或其他区级领导带队赶赴重大灾害现场组织搜救、安抚及应急物品供应工作。4.组织武装力量及民兵力量加强撤退区域、险情现场、重大灾害现场的管制及秩序维护。5.筹集应急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供应,及时反馈雨、汛、灾情动态,上报物资、人力、设备援助申请计划。

1.认真做好雨情、汛情、灾情的收集、传递。2.由区防汛指挥部带技术人员赶赴水库、堤防险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措施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督促险情影响区域内人员的紧急疏散。3.根据需要调集本辖区一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5.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雨情、汛情、灾情、险情动态,提出物资、人力、设备援助的申请计划。

1.集中力量组织城区或水库、堤防险情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转移和安置。2.根据需要调集险情影响范围内以外镇(街办)的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参与抢险。3.加强险情影响范围内公路、桥梁及相关区域的管制。4.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带技术人员赶赴水库、堤防险情现场组织排险。

1.组织专家组分析判断雨情、汛情发展趋势。2.根据雨情、水情信息督促相关区域及时启动预案。3.在本区境内组织抢险救灾支援工作,必要时向相关镇、办派遣指导组。4.派工作组前往发生灾害现场做好安置及核查工作。5.督促做好物资补充、设备抢修等防抗更大灾害的准备工作。6.根据雨情、汛情形势报请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升预警级别或解除Ⅳ级预警。

镇办防汛指挥部

1.接收到重要天气信息后尽可能组织干部深入村组督促紧急避险及联防自救,尽力避免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2.组织汛情、险情影响范围内人员的紧急转移。3.组织救灾先遣队向重大山洪灾害现场运送物资,组织人员撤离安置及现场保护。4.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短期供应。5.组织水毁公路抢修,做好电力、通讯等线路恢复的配合工作,及时补充防汛物资、救生器材。6.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防抗更大灾害的准备。

1.高度重视和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变化。2.组织汛情、险情影响范围内人员紧急转移并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短期供应。3.组织力量加强撤离区域及险情现场的警戒。4.组织救灾先遣队赶赴重大灾害现场开展救灾、现场控制及应急物品供应。5.组织设施抢修、物资筹集工作。6.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防御更大灾害的准备。

1.接收到重要天气信息后,尽快组织干部深入村组组织山洪防御工作。2.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反馈及堤防、水库等重点部位巡查。3.及时组织洪水或险情影响范围人员的疏散撤离,并做好安置工作。4.开辟通往灾区的救灾物资运输通道,建立与外界传递信息的渠道,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的供应。5.开展灾后防疫,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力抢修水毁设施。6.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防御更大灾害的准备。

1.镇、办主要领导坐阵指挥。2.集结应急抢险队伍,启动应急预案。3.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反馈及堤防、库塘巡查工作。4.派人到河沟、水库报警,督促河沟内和水库下游滞留人员准备转移,动员集镇及江河沿线的村庄院落做好搬迁准备并通报下游镇、办。5.根据汛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做好人员安置、应急物品供应工作。6.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防御更大灾害的准备。

 

 

 

 

 

 

 

附表2

汉滨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分布表

序号

站类

站名

站       址

经   度

纬   度

1

水位站

香山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高楼村二组

108.80555556

32.72361111

2

水位站

五里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五位村六组

108.88484192

32.72372053

3

水位站

茨沟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老庄子村

108.96141800

32.93265900

4

水位站

中原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联合村三组

108.78555556

33.10388889

5

水位站

大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双河桥

108.80657400

32.89488800

6

水位站

吉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河坝村

108.98750100

32.64333333

7

水位站

田坝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田坝镇田坝村三组

109.02555556

32.50944444

8

水位站

晏坝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晏坝镇中心社区

108.95166667

32.52777778

9

水位站

双龙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双龙街道四组

108.93916667

32.45777778

10

水位站

石转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转镇石转村一组

108.63828611

32.68536111

11

水位站

洪山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洪山街道二组

108.65388889

32.64805556

12

水位站

沈坝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花红村二组

108.64388889

32.94611111

13

水位站

丁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丁河村二组

109.14583333

32.81388889

14

水位站

坝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斑竹园村

109.30162811

32.62838361

15

水位站

许家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家镇许河村二组

109.16558200

32.69247700

16

水位站

白鱼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干田垭村

108.72017700

32.78927200

17

水位站

安子沟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五组

108.74916667

32.13388889

18

水位站

新民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市大同镇鱼姐村

108.83119700

32.79031700

19

水位站

手掌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转镇小垭村三组

108.63500100

32.70722222

20

水位站

恒惠渠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小垱村三组

108.79288100

32.77505300

21

水位站

梅子铺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梅子铺镇梅子沟村一组

108.69611111

32.77361111

22

雨量站

二里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红云村三组

108.97666667

32.78555556

23

雨量站

富强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刘家垭村七组

108.86583333

32.78722222

24

雨量站

青套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刘坝村三组

109.20888889

32.75388889

25

雨量站

小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家镇小关村

109.22166667

32.64888889

26

雨量站

财梁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财梁村十组

109.05666667

32.54611111

27

雨量站

紫荆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紫荆镇规划村一组

108.83513600

33.01867700

28

雨量站

庙梁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麻园村一组

108.76429700

32.95924500

29

雨量站

元潭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田新村二组

108.67694444

33.00805556

30

雨量站

前进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高举村一组

109.08745600

32.85208900

31

雨量站

黄石滩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瓜园村三组

108.96694444

32.83416667

32

雨量站

松坝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谭坝镇松坝村

108.96003500

32.88287800

33

雨量站

景家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景家村二组

108.93361111

32.98277778

34

雨量站

瓦仓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九组

108.68952900

32.61732500

35

雨量站

新坝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坝镇新坝街

108.74784300

32.50869800

36

雨量站

西坡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西坡村

108.85333333

32.63888889

37

雨量站

关山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双龙镇关山村十二组

108.96583333

32.42055556

38

雨量站

天山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田坝镇天山村四组

108.98305556

32.55583333

39

雨量站

矿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矿石村八组

108.94444444

32.61083333

40

雨量站

马坪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马坪村二组

108.78520200

33.17421300

41

雨量站

桥亭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桥亭村

108.67805556

33.17888889

42

雨量站

凤凰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凤凰村

108.68416667

32.69777778

43

雨量站

鸭蛋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谭坝镇鸭蛋河村

109.00694444

32.88083333

44

雨量站

流芳(紫荆)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紫荆镇坪安村委会

108.83618000

33.04198000

45

雨量站

防汛办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防汛办

109.01737100

32.69935200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