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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蒋帅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蒋帅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干〔2021〕1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22 09:56


汉政干〔2021〕1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蒋帅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蒋帅同志任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限自2021年6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