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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1-0064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1-06-10 11:07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1〕62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1〕6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汉滨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应划尽划”要求,承接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做好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开展“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商事集成注册等改革,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好用好“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并建立清单。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区住建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按照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创新人事编制管理方式和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聘任管理办法。提升推动发展的效能,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8.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安排部署,及早谋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政务数据治理,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研究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数据资源安全。依托中国建设银行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探索以平台生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推动“安康数字城”品牌建设。(区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

10.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加强对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市级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区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区发改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监管新标准和新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放兼容监管等。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4.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依托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i安康”APP,推广应用“安新办”政务服务系统,完善各类基础支撑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省共享互认,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区内通办”。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工作,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12345热线服务效能。巩固12345热线整合成效,设立营商环境、法律等行业专席,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45热线领导接话日活动水平。推动部门力量向社区下沉,拓展“吹哨报道”机制覆盖范围,逐步实现中心城区社区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网与12345热线“网线融合”,创新“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模式,梳理更多高频事项实现“打电话能办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区、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全进”,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7.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区发改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持续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围绕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8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先进水平,加大改革力度,出台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区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综合运用2020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全面做好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区发改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通过中介职能剥离、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措施,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利益关联,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制度,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首贷户”占比、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占比等指标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区政府办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持续加强专项问题治理。开展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医院就诊卡预付款余额退还等突出问题和惠企利民堵点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打“五霸”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区发改局牵头,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卫健局、公安汉滨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2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诚信施政理念和信用管理机制,嵌入政府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应用、协同监管、奖惩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配合完成好市对区政务诚信评价。(区发改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继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彻底纠治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想法和做法,全面排查梳理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督促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改革工作合力

25.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强化区职转办、优化办、审改办协同联动,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落实好牵头股室责任,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构建“责任落实有机制,改革措施有案例,工作成效有位次”的汉滨模式。(区政府办〈职转办〉牵头,区发改局〈优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配合,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督促落实。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抓好中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区政府办〈督查室〉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宣传复制推广力度。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学习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创新成果经验。学习岚皋县“一体五转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紫阳县“五窗联动”优化政务服务、汉阴县政企联动多措并举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等一批经验做法。大胆创新,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树立“精品意识”,及时总结提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复制推广力度。(区发改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持续推进,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