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持续选派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时间:2021-06-04 15:45  作者:源自: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丢掉贫困帽,踏上振兴路。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安排部署,持续选派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干部人才支持和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区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的基础上,继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作用,坚持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传承脱贫攻坚胜利的重要经验,发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为汉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严格人选把关,确保选优配强。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石。驻村干部既是中央政策的落点,也是乡村振兴的支点,是联通上下的中坚力量。区纪委监委严格人选把关,优化驻村力量。2021年5月17日,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做好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方案》,按要求,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2021年5月18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和干部深入交流、沟通思想,选派12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同志分别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关心关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越是艰难困苦的地方,就越能锻炼人,越能成长人,乡村正是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组织保障,关心关爱驻村干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促进安心工作,激励担当作为。一方面持续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如通信补贴、差旅费报销、乡镇工作补贴、定期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另一方面通过驻村工作识别考察干部,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给予职级晋升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评先表彰优先,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