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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件名称 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21 15:0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处编字【202163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安康大道购物广场

杨建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4月13日在店内对外销售“象国牌草莓沙拉酱”,超过保质期(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13日)共销售了13瓶,销售价为18元/瓶,合计金额234元,盈利67.6元,1瓶未销售,已下架放置库房退货区内,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在店内对外销售“康师傅茶参厅柠檬茶”,超过保质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销售了9瓶,销售价格6元/瓶,合计金额54元,盈利8.10元,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4月13日在店内对外销售“亨氏番茄辣椒酱”,超过保质期(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4月13日)销售了3瓶,销售价格10元/瓶,合计30元,盈利6元,1瓶已下架未销售,以上总计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318元,共计盈利81.7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十)项禁止性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所得81.70元,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85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在催缴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义务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