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初步对象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8 11:1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区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拟推荐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派驻汉滨区县河镇财梁社区帮扶工作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派驻汉滨区瀛湖镇沙沟村帮扶工作队、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汉滨区恒口镇委员会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现对外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田远金,联系电话:13509156123。

共安康市汉滨区委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